发布时间:2020-06-19 09:55:22 来源:潮州信息网
为进一步推进“安全生产月”活动深入开展,用执法实际行动践行“消除事故隐患 筑牢安全防线”活动主题,近日,市应急管理局突击检查危险化学品、涉氨制冷行业企业,迅速查处多家违法企业。
一、隐患排查治理欠缺,罚!
市应急管理局执法人员突击检查位于饶平县联饶镇的一家涉氨制冷企业。“请你拿出今年的事故隐患排查治理记录的台账来检查。”执法人员现场检查档案资料后对企业管理人员说。“隐患排查我们平时都有做啊,台账?这方面好像没有。”“按照《安全生产法》的规定,企业要经常性开展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而且必须如实记录,这点你清楚吗?”“今年由于疫情影响,工厂断断续续开工,隐患排查都有做,就是没有及时记录在案。”执法人员当场严肃批评教育,开出《责令限期整改指令书》,责令限期改正,并立案查处。
二、安全教育培训欠缺,罚!
市应急管理局执法人员突击检查饶平县海山镇一加油站。“今年来你站有没有开展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工作?”执法人员当场询问该站负责人。“我有对员工培训啊,安全生产我最重视,平时开会经常有讲安全的东西”油站负责人脱口而出。“你的教育和培训有如实记录吗?”执法人员继续追问。“哦…我主要是口头对员工讲,详细记录就没有。”油站负责人低声回答。“你们加油站未如实记录对员工的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情况,违反了《安全生产法》第九十四条规定,必须落实整改。”执法人员边教育边开出《责令限期整改指令书》,责令限期改正,并立案查处。
三、安全距离不够,停!
6月9日上午,市应急管理局执法人员根据掌握的线索,突击检查位于饶平县新丰镇一加油站。执法人员现场发现该加油站前面的地磅有油罐车在过称,地磅房的电脑显示近期有营业记录;随后核查该站《安全现状评价报告书》,要求地磅(房)必须停用。该油站涉嫌擅自启用地磅(房),导致安全生产条件不够。执法人员当场开出《现场处理措施决定书》,责令暂时停止营业,限期落实整改。
安全生产月活动开展以来,共组织检查企业38家次,发现隐患192处,限期整改 22处,当场整改170处,实施行政处罚案件3宗,罚款金额人民币6.5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