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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做好扫黑除恶宣传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06-24 17:27:22 来源:潮州信息网

为更广泛地宣传发动全社会共同参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根据潮州市扫黑除恶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扫黑除恶宣传工作的通知》(潮扫黑除恶办电﹝2018﹞14号)文件精神,全区各级党政机关干部要充分发挥示范带头作用,鼓励发动家乡群众积极检举揭发黑恶势力违法犯罪线索,在全社会营造出“黑恶”人人喊打的浓厚氛围。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全区各级党政机关要积极发动辖属机关干部深入家乡村(居),摸排黑恶线索,深挖黑恶势力“保护伞”。并通过各种宣传方式、宣传手段,鼓励发动家乡群众积极检举揭发黑恶线索;

2、全区各级党政机关单位要落实辖属机关干部签订承诺书(见附件),坚决支持“扫黑除恶”专项斗争;

3、在全区各级党政机关将发动情况(简要,要有数据提现)于每月21号前上报区扫黑除恶办宣传组。区扫黑除恶办收集后上报市扫黑除恶办。联系人:苏侠;联系电话:13828390707;邮箱:fxshce@126.com。

4、潮州市枫溪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举报渠道:

举报电话:拨打110(24小时)或0768-2972988(法定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

传真电话:0768-2972799;

电子邮箱:fxshce@126.com;

举报信箱地址:广东省潮州市枫溪区枫一怀安楼大园路2号枫溪区扫黑除恶办,邮政编码:5210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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