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0-07-14 20:35:22 来源:潮州信息网
饶平福安精神病医院为满足业务开展的需求,拟新购入一台DR,并在医院辅助科室一楼配套新建一间DR机房,用于开展DR影像诊断。医院位于饶平县联饶镇龟头埔(原粮食集团联饶贸易公司内),东侧为联饶镇卫生院,南侧为加工厂后道路,西侧为公路,北侧为联饶公路。DR机房拟建于医院辅助科室一楼东部,为独栋建筑,东侧为过道,北侧为室内过道,南侧为室外杂物区,西侧为控制室,上下方均无建筑。
根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卫生部关于医疗机构审批管理的若干规定的通知》及《广东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医疗机构放射诊疗的管理规定》等相关规定和要求,我局依法受理了饶平福安精神病医院办理开展X射线诊断业务的申请,现将有关情况按规定予以公示。
对上述拟办理的事项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饶平县卫生监督所反映,反映情况和问题必须实事求是,应签署或告知真实姓名、工作单位和联系方式;对线索不清的匿名信和匿名电话,不予受理。
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法定节假日顺延),以公布之日算起。
受理部门:饶平县卫生监督所卫生案件稽查股。
受理地址:饶平县黄冈镇环城路西城边30号
受理电话:0768—8891948
2020年7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