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0-07-31 16:00:22 来源:潮州信息网
2020年6月9日我局在汛期安全巡查过程中发现潮漳高速公路韩江大桥东侧桥下空间被占用,用于堆放砂石、机械,存在较大安全隐患。
我局迅速摸查了解情况,牵头组织召开由当事人、属地镇政府、高速公路路政管理部门共同参加的整治协调会,传达了5月21日陈良贤副省长《关于开展全省二高二普专项整治电视会议》精神及省交通运输厅、市政府有关路域环境整治工作要求和部署。根据《公路法》第四十六条和第七十七条,《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第二十二条第二项,第五十九条相关规定,向当事人王某宣读相关法律法规,责令当事人王某限期整改,消除安全隐患。
目前,该桥下空间违规堆放的砂石、机械已清理完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