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湘桥区农业农村局关于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发布时间:2020-08-17 16:24:22 来源:潮州信息网

根据市委巡察工作统一部署,2019年9月11日至12月10日,潮州市县(区)交叉巡察第三组对我局党组开展了巡察,自2020年1月14日接到巡察组的反馈意见后,湘桥区农业农村局党组对巡察意见高度重视,立即组织研究部署落实整改措施。现将巡察整改有关进展情况报告如下。 

一、局党组切实履行巡察整改责任,强化整改工作部署

湘桥区农业农村局党组对巡察工作高度重视,第一时间通过召开党组会议,统一思想认识,第一时间召开专题会议对整改工作进行了全面部署,研究出台《湘桥区农业农村局党组落实县(区)交叉巡察第三组巡察反馈意见的整改方案》和《湘桥区农业农村局党组巡察反馈意见整改清单》,明确了整改工作总体要求、责任分工和具体措施。严格落实整改工作责任制,按照局领导班子分工,切实抓好各项整改任务的落实。在巡察组指出的4个方面16个问题的基础上,细分出了32个问题,问题整改时限从2020年1月14日起至2020年4月14日止。对一些时间跨度较长、原因复杂的重点难点整改问题,局党组进行专题研究,并采取专人专项督导推动整改落实。

二、坚持问题导向,强化整改落实

对巡察组指出的问题,我们坚持一项一项地整改,一个一个地攻坚,切实做到件件有落实、个个有回音,确保整改措施扎实有效、整改工作落实到位。

(一)破解“三农”难题力度不够,贯彻中央、省市和区委的决策部署成效不明显

1.意溪镇省级新农村连片示范工程建设滞后。2016年,省下达湘桥区省级新农村连片示范工程建设任务,作为牵头单位,区农业农村局责任落实不到位,措施不多,力度不够,统筹综合协调职能发挥不充分。意溪镇连片示范工程推进缓慢,未能在2018年7月底前按期按质完成“两年基本实现目标”的建设任务。5个主体村的88个建设项目截至2019年10月底,才基本完成85个,完工率仅为96.59‰,项目建设整体滞后,与省要求的5个主体村需在2018年4月底前完成“5个100%”,并在2018年7月底前完成绩效评估的目标任务有很大差距,影响了示范工程的示范带动作用。

一是压实责任,要求意溪镇政府负起主体责任,督促施工单位增派施工力量和机械,加快工程进度,严控时间节点,按时推进项目建设。加大工程质量联合监管小组的监管力度,确保安全施工的各项措施落实到位。目前,主体工程等127个项目施工建设任务已全部完工,省创建目标5个100%全面落实;二是加快资金使用,指导意溪镇政府切实按照工程进度使用资金,确保资金尽快到位;三是做好优化提升工作,引导各村围绕各个建设项目,对周边环境进行深度整治,优化提升整体面貌;四是精心准备,顺利通过省绩效评估。指导意溪镇严格按照规定整理汇编绩效评估材料,并拍摄视频宣传纪录片,加强宣传力度,引领带动其他镇村加快美丽乡村的建设。通过全面的准备,意溪镇省级新农村连片示范工程于2019年底顺利通过省第三方专家评估组的绩效评估,并获得专家组的赞赏。

2.农村土地确权工作未全面完成。全区有81个村需完成土地确权,目前有个别村工作仍在动员之中,已办理确权手续的,部分村的证书未发放到村民手中,部分村的资料归档还在办理中,距离上级2018年底全面完成的要求有差距。

一是加强领导,压实责任。要求各带农街道(镇)主要领导要加强领导,将整改责任压实到村一级,确保顺利完成扫尾工作;二是加强指导,顺利推进。区确权办、技术公司要加强对整改工作的指导和组织协调,对整改工作及时认真研究,提出解决的有效办法,确保整改工作按照确定的目标和时间要求顺利推进;三是抓好督查,落实到位。结合产改工作,分管副局长、经管股、技术公司对溪口四村、涸溪社区二个问题村要进行督导服务工作、宣传政策,和群众深入沟通,推进资料进一步完善。目前,该工作已完成。

3.脱贫攻坚仍存在差距。

(1)对新时期精准扶贫开发工作谋划指导不力,项目较为单一、针对性不强,因地制宜调研不够,精准扶贫资金主要集中在资产收益类的项目,投入在扶持贫困户发展生产、提高技能和实现就业的扶贫资金为零,与上级激发扶贫内生动力的指导要求不相符合。2016年至2019年,全区扶贫开发项目10个,其中5个项目“分布式光伏发电”,投入资金占80%,5个项目是享受企业分红资产收益,投入资金占20%。有劳动能力的贫困户没有实际参加这些项目的生产经营,利益关联不紧密,收益分配也是简单地“一分了之”,没有形成造血功能,难以有效带动贫困户持续增收、稳定脱贫。

多措并举,带动贫困户持续增收脱贫,激发贫困户内生动力,鼓励贫困劳动力通过稳岗拓岗、增加就业等方式脱贫致富。全区10个扶贫产业收益项目(5个光伏发电项目、5个资产投资收益项目),投资总额为1922.4458万元,已全部竣工并生产效益。其中,5个光伏项目共发电309万度,带来约128万元的收益,贫困户人均年分配收益达1200元;1个入股小水电项目已带来31.5万元的收益,贫困户人均年分配收益达700元;4个资产投资收益项目带来19.7万元的收益,贫困户户均年分配收益达622元。

(2)全区有劳力贫困户建档立卡信息资料,特别是与省网的连接数据仍存在部分错漏。

加强建档立卡和信息数据动态管理,确保真实性和准确性。各帮扶工作组将通过开展“回头看”,全面保障扶贫基础性材料质量。继续推进“扶贫省网数据责任到人”制度,组织各数据责任人和责任单位对省网数据再一次核实校对、查漏补缺,全面校正了省网数据录入不准确等问题。

(3)农业产业帮扶项目工作不扎实。项目推动力度不够,截至2019年11月底,尚未能建立龙头企业、合作社与贫困户利益联结机制,规模化扶贫产业基地也未建成。

创新经营模式,发展农业产业。以农村土地流转为突破口,探索以农民专业合作社、合作联社等为经营主体,社会资本和农民入资参股的经营方式,逐步建立起“合作社+企业+农户”经营模式,如官塘镇奕东村探索建立狮头鹅养殖基地合作框架,打造种苗培育、肉鹅养殖、鹅肉加工和销售为一体的综合性集体企业;锡美村以湘美茶叶有限公司为龙头,成立茶叶专业合作社和茶叶公司,带动村民发展无公害茶叶生产,推动锡美茶叶的现代化产业化进程。铁铺镇坎下山后由弘成中药材种植专业合作社流转370亩土地种植仙草和广藿香,2019年佛手果省级产业园、市级产业园及五个“一村一品”项目建设有序推进,带动农户、扶贫户增收。

4.支农惠农政策学不深、吃不透,堵点难题破解能力有待提高。

(1)2011年以来,对全区农村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奖补项目,未能更好结合农村基层实际,研究制订相应实施办法,推进各项工作落实,进展滞后严重,2017年3个项目,被列为市委2017年度“十大”民生工程,由于工作滞后,当年被省、市列为督导催进项目,但工程至今仍未完成清结。大量奖补资金未能及时兑现,中央支农惠农政策效果大打折扣。

一是加强对官塘镇2017年度“一事一议”3个项目工作进行督导,要求官塘镇加快推进工作,确保完成整改工作要求;二是对2011年以来“一事一议”项目进行梳理,与区财政加强衔接,已上报区政府,根据现行文件,从处理历史遗留问题角度,分三类进行解决。

(2)财政涉农资金项目统筹整合改革进展缓慢。至2019年9月,作为全区农业农村行政主管部门,还未能出台湘桥区涉农资金项目统筹整合管理办法,项目库建设滞后,致2019年度上级下达给区的省级涉农资金,区级安排下达、支出相应滞后,前期大量资金积压闲置,影响了财政资金支农惠农成效。

一是目前全区项目库已建立,2020年的资金使用也按省、市和区财政部门的要求及时录入项目库,局各涉农资金项目线条提前做好资金使用计划,切实落实项目单位;二是涉农资金项目统筹整合管理办法已由湘桥区财政局于2019年10月出台,组织我局相关业务人员积极学习湘财农[2019]54号《关于印发<潮州市湘桥区涉农资金统筹整合管理办法>的通知》的文件精神,向上级主管单位市农业农村局请教,组织工作人员参加市局涉农资金整合相关培训;三是财政局已下达湘财农[2020]1号《关于下达2020年省级涉农专项资金(农业发展类、生态林业建设类、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类、精准扶贫精准脱贫类)的通知》,我局将积极组织实施项目,加强监管,及时跟进,按工程进度及时拨款,确保专项资金使用科学、高效、安全,提高支农资金使用绩效。

(3)财政支农资金滞留本部门帐户未及时下达使用,未能发挥支农资金效益。

财务部门按季度整理滞留本部门帐户未及时下达使用的财政支农资金;各线条加快推进项目的实施,组织对工程完工项目及阶段性工程完成工程量进行验收,对符合拨款条件要求的按手续报领导及财务部门审核后及时支付工程款,不符合拨款条件的写明原因,每季度向党组成员汇报财政支农资金下达情况。

5.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仍存在短板。

(1)“三清三拆三整治”还存在死角和盲区。实地走访发现,有的地方仍存在大量废弃猪栏没有拆除,多处垃圾堆积点没有及时清除;垃圾乱倒乱堆现象死灰复燃,影响村容村貌。

一是严格执行《潮州市湘桥区全域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督查工作方案》《关于建立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挂镇联村”工作机制的方案》等工作方案,请区委区政府领导班子对所挂钩的乡镇整治工作进行现场指导督促,并组成由区领导带队的督查组,每周抽查2个带农镇街,全方位督促各带农镇街深入开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二是要求各带农镇街动员各方力量,整合资源,以自然村为基本单元,全面排查卫生死角,彻底清拆废弃猪栏,清除积存垃圾,清理沟渠池塘溪河淤泥、漂浮物;三是尽快下达市农村人居环境资金到位,充实各镇村的农村环境整治力量,让农村环境整治更得力;四是引导各村做好管护工作,建立健全长效机制,动员村民群众参与到日常保洁养护中来,保障整治效果持续不反弹,并同步抓好空地、废墟的绿化美化工作。

(2)畜禽养殖污染整治监管缺乏。巩固畜禽养殖污染整治工作成果和严防畜禽养殖污染反弹工作重视不够,日常巡查监管不到位,截至2019年10月底,区级执法处理畜禽养殖污染案件中,群众信访举报的占绝大多数,自巡发现的少,涉及禁养区养殖污染的占案件总数的30.4%。有的街道禁养区内两处生猪养殖点,没有在限期内清理关闭,2019年8月被市有关部门暗访组发现并通报点名曝光。实地走访发现,有的村在畜禽禁养区内仍有鸡鸭鹅养殖场在养殖,多处废弃猪栏没有及时拆除,存在反弹复养的乱象。

一是加强宣传,向各带农街道(镇)及规模化养殖场分发《加快推进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等宣传资料;二是为推进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工作,提高废弃物综合利用率和规模养殖场的设施配套,积极筹备《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培训班,组织各带农街道(镇)农业工作人员、乡村兽医、官方兽医及屠宰企业负责人、及养殖场企业负责人等参加培训;三是联合各带农街道(镇)加强禁养区及“散乱小”的检查排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治清理;四是积极为湘桥区企业争取畜禽废弃物无害化处理和资源化利用示范项目。

(3)农村“厕所革命”推动不力。区2019年需完成建设农村公厕任务中,至2019年10月底只完成21.4%,尚未立项的,直到2019年11月才向市有关部门发函请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市总体规划的支持,工作仍处于筹备中,建设进度滞后。

在时间紧、任务重的情况下,要求各农村公厕任务单位重点投入人力物力,加快立项和建设步伐,目前2019年全区30个公厕建设任务已完工。

(二)思想建设薄弱,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不到位

1.“三会一课”流于形式。

(1)学习不持续不连贯。党组学习中心组没有制订2019年度学习计划,学习方案照搬照套区委文件。2016年至2018年,局党总支部没有学习记录,2017年至2018年,机关党支部有9个月没有召开支部委员会。动监和农检联合党支部支委会、党员大会学习频次达不到要求,“三会一课”制度执行不到位。

一是切实把学深学透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十九大精神、习近平总书记“三农”思想和中央一号文件作为全局的头等大事和首要政治任务来抓,把党员干部的学习教育抓在经常、融入日常,不断提高政治理论水平和政策把握能力,努力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二是健全基层党组织学习制度,通过认真落实理论学习中心组、“第一议题”“三会一课”“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等制度,充分运用宣传栏、微信群微课堂、“学习强国”和主题党日活动等载体,坚持定期组织支部党员集中学习,不断提高政治理论水平;不定期对下属党支部学习情况进行督查;三是严格执行党组学习中心组、“三会一课”等制度,年初要认真制订年度学习计划,学习方案既要对照区委文件精神,又要立足我局实际;四是各党(总)支部要认真组织党员按期参加党员大会、党小组会以及上党课,定期召开支部委员会会议。

(2)学习重数量忽视质量。2018年6月,局机关党支部扩大会议在一个学习会上一口气学习了《党章》《宪法》《监察法》等9个内容,“蜻蜓点水”式的学习使参会党员印象不深。

合理安排会议学习内容,既要深入系统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又要跟进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各级党委政府重要会议精神。

(3)党课学习不深刻。机关党支部书记亲自上主题教育党课及相关内容的特殊党课,但谈话中对自己上过党课的内容“无印象”。

一是将《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列入党组学习的重要内容,重点加强对各级党组织书记、分管领导和新提任领导干部的培训,进一步明确党组的职能定位,提升做好党组工作的能力;二是支部书记要充分发挥表率作用,提前对支部学习、上党课内容做好备课;三是党组班子成员每人每年上党课至少1次。

(4)心得体会不真实。个别局领导党的十九大学习心得存在抄袭行为。

结合“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引导党员干部加强对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学习,树立正确的政绩观。充分发挥局党组学习中心组的示范引领作用,带动局机关党组织和党员干部更好地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通过“三会一课”提高党员干部的政治理论水平和党建工作业务能力,与工作实际相结合,认真撰写心得体会。

(5)学习效果不明显。座谈发现,部分局班子成员和党员对“两学一做”、“三会一课”、“四个意识”等基本常识和时政热词不甚了解。

一是结合“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引导党员干部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及对广东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不断增强思想认同、情感认同和理论认同。各党支部要督促支部党员认真做好学习笔记,确保学习内容入脑入心、常学常新;二是通过印发学习小册子、利用微信群定期更新学习内容等方式,加深党员干部对时政热词的了解和记忆,提高学习效果。

2.民主生活会质量不高。没有扣紧民主生活会的要求开展相互批评,2018年度局班子民主生活会缺乏相互批评环节,用一般性的工作建议代替思想批评意见,辣味不足。个人事项报告没有按要求向党组织具体说明个人房产、用车、办公用房信息和重大事项,党内生活的政治性、原则性、战斗性不够鲜明。

一是高度重视民主生活会,认真研读文件要求,紧扣会议主题,扎实做好会前各项准备工作,精心制定实施方案、持续深化学习研讨、广泛征集意见建议、深入开展谈心谈话、找准找实突出问题、认真撰写对照检查材料;二是严格按照要求开展相互批评,要以对同志负责的真诚态度,批评要一针见血、充满辣味,掏心见胆、动真碰硬,防止形式化、走过场;三是严守政治纪律和组织纪律,严格按要求向党组织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做到不隐瞒。

3.对意识形态工作重视不足。在工作中缺乏研究并形成推进措施,没有建立舆情风险评估机制。对网络上出现的“意溪镇后径村村干部欺上瞒下”舆情没有第一时间发现并作出反应,采取措施相对滞后。2018年度没有将意识形态工作落实情况写入年度班子成员述职报告和民主生活会个人自查报告,没有把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情况在民主生活会上作检查或说明,抓实抓牢意识形态工作的主动性有待提高。

一是高度重视意识形态工作,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把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纳入年度述职报告和民主生活会对照检查报告,列入年度绩效考核指标体系;二是加强宣传阵地管理,把牢正确的政治方向和舆论导向,切实传播好党在“三农”工作方面的声音和主张,筑牢意识形态安全“护城河”“防火墙”;三是定期研究部署意识形态工作,健全舆情风险评估机制等相关制度,逐步形成抓意识形态工作常态化工作机制;四是加快应对突发舆情事件,贯彻好发现问题、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思路,从问题根源上对症下药。

(三)党建工作责任制落实不到位,支部规范化建设存在短板弱项

1.支部建设不规范,硬件建设存在短板。党建工作仅满足于“达标”不求“创优”。党组、党总支部对区委落实全面加强基层组织建设三年实施方案、支部达标创优、党员先锋先行等党建创新工作没有研究具体推进措施。个别党支部的会议记录不真实,存在代签名、补签名、未开会先签名等现象。动监和农检联合党支部的场地和制度建设不规范。

一是深入贯彻落实区委落实全面加强基层组织建设三年实施方案、支部达标创优、党员先锋先行等党建创新工作,既抓好“规定动作”,又立足单位实际创新推出“自选动作”,不断提高党组织的凝聚力、战斗力和组织力;二是各党支部要指定专人做好会议记录,如实记录“三会一课”等制度开展情况、党员出勤等内容,要留存好影像资料,真实反映组织生活开展全过程;三是督促动监和农检联合党支部加快推进支部规范化建设,严格按要求抓好支部硬件建设和制度建设。

2.对下属单位的支部换届选举工作指导不力。退休干部党支部在2019年的换届工作中,没有向上级党组织请示,换届选举程序不符合要求。投票党员数达不到规定要求,不符合《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的规定。

一是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职责,对所属各党组织加强管理,对个别党支部存在问题加强指导,严格落实党组织生活制度;二是加强组工干部对《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的培训学习,加强对换届选举工作的指导,确保换届选举程序符合要求。

3.党员日常管理不到位。

(1)老党员联络不到位。自2014年以来,退休干部党支部个别党员,没有参加支部学习和换届选举。

一方面要加强关怀慰问,另一方面也要落实党的各项组织制度,指导他们正常开展组织生活。

(2)民主评议党员走形式走过场。2018年度,党总支部党员的民主评议中,均为“合格”等次,没有按照文件要求区分等次。

认真开展民主评议党员工作,2019年党支部民主评议,严格按照文件要求,结合党员日常表现,评定“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等次。

(3)发展党员程序不规范。机关党支部在表决2名预备党员转正过程中,未经支委会开会讨论就上报党员大会表决,且没有逐个表决。

一是加强组工干部培训学习,坚守党章的明确规定;二是严格按照发展党员5个阶段25个步骤的有关要求抓好发展党员工作,严格控制时间节点和考察程序,并形成归档材料;三是建立健全发展党员工作责任制,各尽其职,各负其责,高度重视发展党员工作。

(4)违规扣缴党费。机关党支部2015年至2018年间在津补贴中代扣代缴党费。

加强组工干部培训学习,严格落实党章和相关文件对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的相关规定,引导党员深入学习党章、《条例》《准则》等党的规章制度,把积极主动、按时、足额交纳党费看作是增强党员的组织观念和纪律观念的必然要求,做真正合格的共产党员。自2019年1月起,局党总支部下属各党支部党员党费不再从津补贴中代扣,由党员本人直接向支部缴纳党费。

4.干部的选拔任用程序不严谨。区农业农村局2018年3月对2名公务员的任用中,公示期未满就发文任命,违反《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的有关规定。

一是选拔任用干部的职能部门坚决把好程序关,加强组工干部培训学习,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等有关文件规定,严格按照程序办事,做到履行程序不走样,克服粗心大意问题;二是健全选人用人制度,进一步规范干部选拔任用方式和程序,逐步完善干部的选任、交流、考核评价以及干部选拔任用的责任追究等机制,做到用制度选人、靠制度管人;三是加强“三农”干部队伍的建设,打造一支懂农业、爱农村、爱农民的“三农”干部队伍。

(四)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履行不到位,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时有发生

1.党风廉政建设的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局党组未能将全面从严治党的压力有效传导到基层,没有按照区委党风廉政建设领导小组统一部署,开展单位党风廉政工作,没有制订党风廉政建设及反腐败工作方案,党风廉政建设“一岗双责”执行不到位。

一是认真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班子及成员带头履行“一岗双责”,当好党风廉政建设的“明白人”“责任人”和“带头人”;二是按照区委党风廉政建设领导小组统一部署,认真研究制定党风廉政建设及反腐败工作方案,细化党风廉政建设具体内容,深入推进党风廉政体系建设,健全改进作风的常态化机制,扎实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工作。

2.党风廉政建设缺乏有效方式和手段。局党组没有专题分析部门党风廉政建设情况,也没有对下属党支部的党风廉政建设及时监督指导。2018年没有按要求做好支部书记上专题党课;没有从局内发生过的干部收受礼品的“四风”问题中汲取教训,以身边人身边事教育党员干部。廉政风险点的排查防控不力,没有对各股室和下属各单位开展廉政风险点排查,有针对性加强防范措施。

一是深化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局党组定期召开党风廉政建设专题会议,分析研判党风廉政建设形势,研究部署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加强对下属党支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监督指导,不断完善工作措施,确保党风廉政建设各项任务落实到位;二是扎实开展党风廉政宣传教育,通过上专题党课等形式,组织党员干部认真学习《廉政准则》、观看警示片等,不断增强党员干部廉政勤政意识。严肃开展警示教育,用好“以案促改”,从身边人的“四风”问题案例中吸取教训,引以为戒,做到警钟长鸣;三是完善廉政风险点的排查和防范机制建设,深入开展廉政风险点排查防控工作,对各股室和下属各单位开展廉政风险点排查,针对高风险岗位有针对性加强防范措施,扎密制度笼子,建设风清气正、高效廉洁的机关政治生态;四是认真落实监督执纪责任,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深入开展“谈话提醒”教育活动,对党员干部中出现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介入,切实抓好早提醒早教育早纠正教育活动。

3.对辖属单位工作作风抓而不紧。

(1)工作纪律有待加强。考勤抽查发现,上班时间有的没到岗,考勤制度遵守不严格。

一是严格执行考勤制度,除因公出差外,必须按时到岗,不得迟到、早退和擅离职守;二是组织局机关同志学习《湘桥区农业农村局规章制度汇编》,严肃纪律建设,强化机关作风,每月不定期抽查1次,将结果纳入年终考核。

(2)财务开支不够规范。农检站购买实验防护器材,但器材的规格型号、数量不明;动监所拨付生猪屠宰检疫经费,有的未附相关依据材料。

一是进一步完善财务制度建设,严格按照制度及规定执行,加强对下属单位财务工作的监管,不定期组织开展财务检查,确保资金使用合法、规范,避免类似问题再次发生;二是督促下属单位特别是农检站在以后的实物采购工作中,严格按照要求列明规格型号、数量,规范财务开支;三是要求动监所严格按照要求补附关于生猪屠宰检疫经费的相关凭证;四是加强财务审核,严查凭证依据,确保支出合规有凭。

(3)财务审核不严。区农检站对水产品市场抽样中,一些以集贸市场成交单据作凭证开支,无附明细查核;水产品抽样费存在浪费或随意开支现象,管理不严格。有的转账支付电费错记为现金支付,没及时发现。

一是加强财务人员业务培训,要求财务人员对每月的财务结算认真对待,严格财务审核;二是加强对下属单位财务工作的指导和监管,督促下属单位加强财务审核工作;三是农检站已经没有市场监管职责,现在已不需在农贸市场开展抽检工作。在以后的其它抽检活动中将按照有关规定对被抽检对象进行样品补偿。      

(4)对新型职业农民培训对象审核不严格,有的不符合条件列入培训对象,个别重复培训。

积极动员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带头人、现代青年农场主参加新型职业农民培训,严格抓好培训对象的资格审核工作,确保培训对象符合条件,不再出现重复培训问题。

三、坚持标本兼治,构建整改落实长效机制

经过努力,我局巡察整改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效,但仍与巡察组的要求和干部群众的期盼存在着差距。局党组将以更加负责担当的态度,履行好职责,抓好党建工作,推动局各项工作新的发展。
  (一)强化思想建设,以党的十九大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导,强化党的核心领导作用。局党组要加强学习,强化“四个意识”,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党章党规,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坚决执行“三重一大”制度,坚持党的领导不动摇,不断提高党组的决策能力和水平。高度重视意识形态工作,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切实提高抓意识形态工作的主动性。

提高责任担当,进一步强化监督检查。局党组将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严格落实局党组主体责任,认真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切实做到认识到位、管理到位、监督到位、问责到位,始终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紧紧抓在手上,真正把担子担起来、把责任扛起来。严肃开展党内政治生活,加强党员领导干部“八小时”外的监督管理。要落实管党治党措施,完善内部管理制度,坚持不懈抓好“四风”问题整治,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新常态。
  (三)抓好基层党建,提高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力和凝聚力。作为党组“一把手”,要充分发挥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切实把党建工作抓实抓细抓硬。落实“三会一课”制度,加强对党员的教育、管理、提醒,发挥好党员的先锋示范带头作用。要注重干部培养,加强干部队伍建设,提高干部服务基层、服务群众的能力,打造一支具有战斗力、凝聚力和服务力的干部队伍。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

联系电话:0768-2201648

地址:湘桥区新洋路北湘桥区政府办公大楼1203

邮政编码:521000

电子邮箱:xqnyj@126.com

潮州市湘桥区农业农村局

2020年8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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