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0-09-25 16:03:22 来源:潮州信息网
根据潮州市落实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开展中央及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任务销号工作的通知》(潮环督改办〔2020〕22 号)文件精神,我县对2016年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第9项、第40项,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第11项(一)、第12项(三)(四)(五)、第17项(二)(三)(四)已完成整改的反馈问题进行销号,现将销号评估报告进行公示,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与饶平县政府办公室督办股联系。
联系人:林丹丽
联系电话:0768-7505450
附件1:2016年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第9项销号任务评估报告.pdf
附件2:2016年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第40项销号任务评估报告.pdf
附件3: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第11项(一)销号任务评估报告.pdf
附件4: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第12项(三)销号任务评估报告.pdf
附件5: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第12项(四)销号任务评估报告.pdf
附件6: 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第12项(五)销号任务评估报告.pdf
附件7: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第17项(二)销号任务评估报告.pdf
附件8: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第17项(三)销号任务评估报告.pdf
附件9: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第17项(四)销号任务评估报告.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