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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饶平县政府开展中央及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任务销号工作的公示

发布时间:2020-09-25 16:03:22 来源:潮州信息网

根据潮州市落实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开展中央及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任务销号工作的通知》(潮环督改办〔2020〕22 号)文件精神,我县对2016年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第9项、第40项,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第11项(一)、第12项(三)(四)(五)、第17项(二)(三)(四)已完成整改的反馈问题进行销号,现将销号评估报告进行公示,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与饶平县政府办公室督办股联系。

联系人:林丹丽

联系电话:0768-7505450

附件1:2016年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第9项销号任务评估报告.pdf  

附件2:2016年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第40项销号任务评估报告.pdf

附件3: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第11项(一)销号任务评估报告.pdf

附件4: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第12项(三)销号任务评估报告.pdf

附件5: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第12项(四)销号任务评估报告.pdf

附件6: 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第12项(五)销号任务评估报告.pdf

附件7: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第17项(二)销号任务评估报告.pdf

附件8: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第17项(三)销号任务评估报告.pdf

附件9: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第17项(四)销号任务评估报告.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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