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0-09-28 16:43:22 来源:潮州信息网
潮州市绿太阳生态旅游度假区内22栋
建(构)筑物没收情况
广东绿太阳旅游股份有限公司未经依法批准,于2016年7月至2016年10月在潮州市绿太阳旅游度假区内的土地上进行违法基建,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四十条的规定。2019年12月25日,潮州市潮安区自然资源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六十四条、《广东省城乡规划条例》第八十条规定,对广东绿太阳旅游股份有限公司作出没收其位于潮州市绿太阳旅游度假区内22栋建(构)筑物的行政处罚。
经潮州市潮安区人民政府同意,潮安区自然资源局已于2020年3月18日将上述没收的建(构)筑物移交潮州市潮安区苗圃场依法管理。
潮州市潮安区人民政府
2020年9月24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