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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凤凰溪管理范围划定成果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0-09-28 16:40:22 来源:潮州信息网

安府〔2020〕43号

为进一步做好河湖管理工作,确保河道行洪安全和水环境质量,保障河道正常运行、河势相对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广东省河道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对凤凰溪管理范围进行划定。现公告如下:

一、划界范围

潮安区境内凤凰溪全段,自潮安区界至韩江汇入口,长约50km。

二、河道管理范围

有堤防的河道、湖泊,其管理范围为两岸堤防之间的水域、沙洲、滩地、行洪区以及堤防和护堤地;无堤防的河道、湖泊,其管理范围为两岸历史最高洪水位或者设计洪水位之间的水域、沙洲、滩地和行洪区。设计洪水位应当根据河道防洪规划或者国家防洪标准拟定。

有堤防的江心洲,堤防、护堤地及堤防迎水侧以外滩地属于河道管理范围;无堤防的江心洲,历史最高洪水位所淹没范围属于河道管理范围。

三、河道管理范围划定成果

(一)有堤防河段管理范围

河流名称

堤  防

背水侧护堤地范围

凤凰溪

归湖围

背水侧堤脚线起算30米

潭头围

背水侧堤脚线起算30米

铺头内围

背水侧堤脚线起算10米

铺头新围

背水侧堤脚线起算10米

黄山坑围

背水侧堤脚线起算10米

凤凰镇堤防

(下埔段和凤凰段)

背水侧堤脚线起算20米

(二)无堤防河段管理范围

河道管理范围为设计洪水位与岸边交界线。

四、管理要求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广东省河道管理条例》进行管理,禁止任何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擅自在河湖管理范围内从事可能危及行洪安全、损害生态健康的建设或经营活动,违者依法从严查处。

五、其他说明

(一)本次河道管理范围划定属行业管理需要,不改变土地的权属,也不作为土地权属的证明材料。

(二)本次河道管理范围划定成果以图为准,具体有关控制点坐标请到潮州市潮安区水务局实名查阅。

(三)水库段管理范围线按水库征地线划定,不在本次公告范围。

特此公告

附件:潮州市潮安区凤凰溪管理范围划定成果图

2020年9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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