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潮州市召开2021年度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参保缴费工作动员会

发布时间:2020-09-06 10:53:22 来源:潮州信息网

9月4日上午,市政府召开潮州市2021年度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参保缴费工作动员会,总结了2020年度全市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参保缴费工作的情况,分析了今年面临的新形势新问题新挑战,并就2021年度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参保缴费工作作了部署。会议由市政府副秘书长麦安之主持,副市长余鸿纯出席会议并讲话。

余鸿纯副市长指出,病有所医是基本的民生要求。医疗保障不仅是关乎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民生工程,而且是建设健康中国、完善国家治理体系和提升国家治理能力的重要制度保障,而参保缴费是这一制度保障实施的基础,是群众享有基本医疗保障的前提。

余鸿纯副市长强调,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障是一项政策性强、涉及面广、工作量大的民生工程,是解决城乡居民病有所医的一项重大惠民政策。各级政府和医保、财政、税务、社保等部门要提高政治站位,切实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和责任意识,明确工作责任,主动担当作为,以“争上游”的勇气和担当,加强协作配合,为城乡居民参保缴费工作开展创造良好条件。一是要明确目标任务,进一步摸清参保底数,及早谋划,有针对性地开展工作,确保应保尽保。二是要落实医保扶贫,做好信息比对,全面落实困难群体政府全额资助参保,畅通困难群体中途参保绿色通道,确保不漏一人。三是要加强宣传发动,用典型案例,讲群众语言,增强宣传实效。四是要加强业务指导和人员培训,简化办事流程,优化经办服务,提升服务水平,方便群众参保续保。五是要加大扩面征缴力度,争取将本市各类大中专院校(含技工学校)就读的全日制学生(包括非本市户籍学生)留在我市参保。六是要强化督导检查,及时汇报进展情况,解决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确保按时完成目标任务。

会上,市医保局党组书记、局长王晓霞回顾了2020年度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参保缴费工作情况,并对2021年度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的缴费对象、缴费标准、缴费时间和进度安排等进行详细部署。市税务局副局长曾伟昭、市社保局局长杨佳明结合职能,分别就做好2021年度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的缴费工作作了发言。

市纪委监委驻市卫健局纪检监察组领导,各县(区)政府(管委会)分管领导,市医保局、社保局主要负责同志、分管负责同志及业务负责同志,市财政局、税务局分管负责同志及业务负责同志,各县(区)医保局、税务局、社保局业务主管部门主要负责同志参加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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