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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市场监管局开展“湿粉统一查”专项行动

发布时间:2020-10-21 09:26:22 来源:潮州信息网

为进一步督促湿粉类食品经营者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防范化解食品安全风险,根据省局统一部署,市市场监管系统启动市局、县区局、基层所三级联动机制,由各级领导带队,迅速开展对我市湿粉类食品经营单位专项检查行动。

市局副局长张青山带领市局督导检查组以农贸市场湿粉类食品销售者和沿街湿米粉餐饮店为重点,检查了西门市场内湿米粉摊档和永护路、新桥路部分沿街湿米粉餐饮店。着重检查了各湿粉类食品经营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经营卫生条件、进货查验、索证索票、标签标识等方面情况,特别是湿粉类食品生产日期、保质期标注情况。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检查组现场将线索移交辖区市场监管部门跟踪处理。

张青山要求,各级市场监管部门要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湿粉统一查”行动工作的重大意义,按照工作部署,统一行动时间,集中力量开展大检查,确保工作取得实效;要加大查处力度,集中执法力量,开展地毯式清查,整改查处发现的问题和隐患,发挥威慑效应;要注重宣传教育,开展法律法规科普宣传活动,提高人民群众自我防范意识,强化社会共治。

张青山强调,各湿粉类食品经营主体要认真履行主体责任,强化风险防范意识,严格落实食品安全管理制度。一是要确保食品来源可溯,不得采购经营来源不明、过期变质等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湿粉类食品。二是要严格审查生产日期和保质期,生产日期要详细标注并具体到小时,确保食用时间计算不模糊,从该产品的出厂时间计算,严格在保质期内售卖及食用。三是要确保经营条件持续符合许可条件,贮存保管符合温控要求,卫生清洁,通风透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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