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0-10-29 16:23:22 来源:潮州信息网
潮林函[2020]22号
关于政协第十二届潮州市委员会第四次会议第65号、115号提案答复的函
储召华、黄梓武委员:
你们提出的关于《建议多措并举坚决革除滥食野生动物等陋习》和《对野味餐馆全面整顿》的提案收悉,经综合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和市场监管局等市直单位的意见,现答复如下:
全市各级人民政府和相关职能部门一贯来对野生动物保护管理工作很重视,通过宣传教育、巡查监管、严厉打击、接收救护等方式,加强野生动物保护管理,特别是自今年发生新冠肺炎疫情以来,各地各部门认真贯彻落实习总书记对疫情防控一系列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上级各项决策部署上来,全力以赴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对全市范围内集(农)贸市场、餐馆、酒楼、人工繁育场所等开展专项检查,坚决取缔非法养殖、非法交易和非法利用野生动物等行为。
一、加强宣传,不断提高思想认识。
近年来,全市各地各部门通过电视台、微信平台、报纸、移动客户终端和悬挂横批、张贴标语、宣传车辆、分发宣传单、竖立固定宣传牌及举办法制讲座等方式开展保护野生动物宣传活动,收到了很好的宣传效果。各级林业主管部门积极开展“鸟节”、“爱鸟周”和“野生动物宣传月”等活动,充分利用广播、电台、微信平台、悬挂横批、张贴标语等方式宣传疫情防控,在各地农贸市场、餐饮店、人工繁育场所等重点场所张贴关于禁止野生动物经营交易活动的通知3000多份;教育部门将野生动物保护纳入学校年度德育工作范畴,开展“保护野生鸟类宣传教育周”活动,将新冠疫情病毒来源、疫情防控等知识通过班会课、微课堂、随堂作业等形式进行教学,并通过致家长一封信,微信公众号、校讯通等形式引导师生、家长一同重视疫情防控,拒食野味,加强野生动物保护。市普法办、市司法局根据《广东省普法办公室关于迅速开展全省“疫情防控全民公益普法行动”的通知》精神,将有关疫情防控的法治宣传的视频、音频、海报资料分发与全市各单位和各县区普法部门共享,这些视频、音频、海报都包含大量有关野生动物保护的法律法规内容,并印发3000套包含禁止野生动物交易的宣传海报,并通过各县区分发到全市1018个村、社区张贴。
据不完全统计,近三年来,全市在各级电视台播放新闻12次,潮州日报报道7次,潮州角落、长光里、潮州林业等微信公众号发布信息8条,出动宣传车辆250辆次、摩托车460辆次巡回宣传,悬挂横批860多条、张贴标语15000多张、分发宣传单8万多份,竖立固定宣传牌60个及举办法制讲座5场。
二、强化检查,保护野生动物资源安全。
全市各地各部门按照各地各部门的职责,采取有力措施,全面加强野生动物经营场所的检查监管,杜绝破坏野生动物资源违法行为的发生。一是各级政府经常组织林业、农业、公安、市场监管等相关部门,对辖区内集(农)贸市场、餐馆、酒楼、人工繁育场所等开展检查,特别是在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全面禁止非法野生动物交易、革除滥食野生动物陋习、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的决定》出台后,市林业局成立6个检查督导组,由局领导分别带队对各县区经营野生动物的集(农)贸市场、餐馆、酒楼进行督导检查。据统计,1月至8月底,全市林业系统共检查市场摊档、酒楼、餐饮11047个次,出动巡查执法人数10611人次。市场监管局结合日常监督检查及疫情防控工作需要,加强对农贸市场的监管巡查,要求市场开办方、场内经营者严格落实活禽经营市场“1110制度”,所有集贸市场不得在市内经营活禽、野生动物;督促餐饮服务经营者落实进货查验制度,禁止经营、贮存野生动物或野生动物制品,不得采购、饲养和现场宰杀活禽畜动物,对肉及肉制品做好索证索票工作,确保肉类来源可追溯。二是全市各级林业主管部门切实落实野生动物栖息地的监测工作,特别是在今年发生新冠疫情以来,全市6个监测点、自然保护地、国有林场、森林公园等累计出动野外巡查巡护2840人次,清理拆除非法捕鸟网8000多米、缴获诱鸟器12套,没有发现野生动物发生异常或死亡的情况。公安机关加强野生动物交易信息监测,至目前累计网上监测电商平台(网站)2461个次,尚未发现辖区内网络上有野生动物交易信息。
三、开展执法,严厉打击破坏野生动物的违法行为。
全市各级林业、市场监管、农业农村、公安、卫生健康等部门加强沟通与合作,按照《决定》和《野生动物保护法》的规定和职责分工,开展联合检查,特别是在今年发生新冠疫情以来,加大执法力度,组织人员经常对可能涉及经营野生动物的市场摊档、养殖场、物流、餐饮单位等重点场所进行检查,严厉打击非法出售、购买、利用、运输、携带、寄递以及走私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的违法行为。今年来,全市共检查市场摊档、酒楼、物流、餐饮等单位13701个次,出动巡查执法人员13477人次,查处涉陆生野生动物案件36起,其中行政案件4起,立刑事案件32起,刑拘9人。
市政府一贯来非常重视野生动物保护工作,于2002年就成立了潮州市野生动物救护中心,负责全市范围内野生动物的接收、救护和放生,是全省第一个成立市级野生动物救护中心的地级市。近三年来,该中心接110或群众举报,接收、救护保护动物168起,1365只(条)。从2020年2月份起,我们在广东省林业局公布了涉野生动物违法犯罪举报电话,接受群众监督。目前,我市只有野生动物保护爱好者自发成立的民间保护野生动物组织1个(信鸽爱好者协会),尚未成立野生动物保护志愿者组织。对委员提出的成立野保志愿者组织的事宜,我局已主动与民政部门联系沟通,向他们了解成立野生动物保护志愿者组织的条件、形式、规模等相关问题。各县区政府也正在研究和探索与各镇(街道)政府签订野保责任状的方式、内容、和责任落实等问题。
接下来,我们将继续认真贯彻执行《野生动物保护法》、《广东省野生动物保护管理条例》和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全面禁止非法野生动物交易、革除滥食野生动物陋习、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的决定》精神,以开展“鸟节”、“爱鸟周”和“野生动物宣传月”等活动为抓手,进一步加大宣传教育力度,加强野生动物经营场所的检查监管,严厉打击非法出售、购买、利用、运输、携带、寄递以及走私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等违法行为,全力维护野生动物资源的安全。
专此答复,诚挚感谢你们对潮州市林业局工作的关心支持。
2020年9月1日
公开方式:
抄送:市政协提案委、市府办建议提案科,提案和并案主要提案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