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0-11-10 15:18:22 来源:潮州信息网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饶平县利埔石场有限公司扩建年产10万立方米建筑用花岗石露天开采项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进行审批,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
化公众参与,现将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2020年11月10日至2020年11月16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局反映。
联系地址:饶平县黄冈镇丁未路尾红绿灯路口交通执法楼六楼 联系电话:0768-8885244 传真:0768-8885244 邮编:515700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 饶平县利埔石场有限公司扩建年产10万立方米建筑用花岗石露天开采项目 |
建设单位 | 饶平县利埔石场有限公司 |
建设地点 | 广东省潮州市饶平县汤溪镇花桥村路水坑家神牌山 |
编制单位 | 广东森海环保顾问股份有限公司 |
项目概况 | 饶平县利埔石场有限公司原称饶平县利埔石场,位于广东省潮州市饶平县汤溪镇花桥村路水坑家神牌山(经纬度:E116.852804,纬度N23.897671),其地理位置见附图1。该采石场于2008年由潮州市国土资源管理局同意并核发采矿许可证C4451002009107130040105),同年12月12日取得了饶平县环境保护局批复(见附件3),并通过了环保竣工验收(见附件4),采石场成立时,矿区面积为0.048km2,开采深度+255m~+170m,核准矿区范围如表1-1所示,设计年开采量为10.5万m3,配套制砂工序。开采矿种为建筑用花岗岩,开采方式为露天开采。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根据环评要求,落实“三废治理”费用,做到专款专用,项目实施后应保证足够的环保资金,确保污染防治措施有效地运行,保证污染物达标排放; 2、加强环境管理和宣传教育,提高员工环保意识; 3、建立健全一套完善的环境管理制度,并严格按管理制度执行; 4、加强生产管理,实施清洁生产,从而减少污染物的产生量; 5、合理生产布局,建立设备管理网络体系,形成保证设备正常运行和正常维修保养的一系列工程程序,确保设备完好,尽可能减少污染物排放量; 6、今后若企业的生产工艺发生变化或生产规模扩大;生产技术更新改造,都必须重新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并征得环保部门审批同意后方可实施。 |
公众参与情况 | 项目受理公告期间未收到公众意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