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0-12-17 10:55:16 来源:潮州信息网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海关总署关于废止《棉与聚酯混纺纱线加工贸易单耗标准》[标准号:HDB/FZ100-2012]等3项加工贸易单耗标准的公告
海关总署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公告2020年第130号 2020-12-17
自2021年2月4日起,《棉与聚酯混纺纱线加工贸易单耗标准》(标准号:HDB/FZ100-2012)等3项加工贸易单耗标准(标准名称见附件)予以废止。
特此公告。
附件:3项废止的加工贸易单耗标准列表
海关总署 国家发展改革委
2020年12月17日
附件
3项废止的加工贸易单耗标准列表
序号 | 标准号 | 标准名称 | 原批准执行公告 |
1 | HDB/FZ100-2012 | 棉与聚酯混纺纱线加工贸易单耗标准 | 海关总署 国家发展改革委2013年第24号公告 |
2 | HDB/FZ128-2016 | 纯棉色纺纱线加工贸易单耗标准 | 海关总署 国家发展改革委2016年第43号公告 |
3 | HDB/FZ146-2018 | 纯棉纱线加工贸易单耗标准 | 海关总署 国家发展改革委2018年第22号公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