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潮州市生态环境局饶平分局拟对饶平县卫生检验中心实验大楼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进行审批的公示

发布时间:2020-12-07 10:13:22 来源:潮州信息网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饶

平县卫生检验中心实验大楼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进行审批,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将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2020年12月7日至2020年12月11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局反映。
联系地址:饶平县黄冈镇丁未路尾红绿灯路口交通执法楼六楼   联系电话:0768-8885244 传真:0768-8885244 邮编:515700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饶平县卫生检验中心实验大楼建设项目

建设单位

饶平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建设地点

广东省潮州市饶平县黄冈镇龙眼城南侧(黄冈大道)疾控中心

编制单位

广东森海环保顾问股份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

饶平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位于广东省潮州市饶平县黄冈镇龙眼城南侧(黄冈大道)疾控中心。项目占地面积为10600.28m2,总建筑面积约为11644.896m2,建筑物包括1栋5层的卫生检验。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员工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汇合实验清洗废水达到广东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三级标准后,在城南污水处理厂投入运行前期,尾水采用槽罐车定期运送至城北污水处理厂进行深度处理;在城南污水处理厂投入运行之后,尾水排入市政排污管网,进入城南污水处理厂处理(在建,预计2021年底运行),最终汇入澄饶联围。

2、实验废气经水喷淋后由25米排气筒排放。

3、备用发电机废气经水喷淋处理后由15米排气筒高空排放

3、合理布局车间的生产设备,选用低噪声设备,做好厂房隔音、设备减振处理,降低噪声源强。

4、生活垃圾交环卫部门及时清运、处置;废包装材料交由资源回收单位处理;危险服务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理。

公众参与情况

项目受理公告期间未收到公众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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