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0-12-17 10:11:22 来源:潮州信息网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潮
州港能源大道改造工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进行审批,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将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2020年12月17日至2020年12月23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局反映。
联系地址:饶平县黄冈镇丁未路尾红绿灯路口交通执法楼六楼 联系电话:0768-8885244 传真:0768-8885244 邮编:515700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 潮州港能源大道改造工程 |
建设单位 | 饶平县新时代产业园区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
建设地点 | 饶平县所城镇县道X082线华丰路口至柘林镇大唐电厂侧门 |
编制单位 | 广东森海环保顾问股份有限公司 |
项目概况 | 潮州港能源大道改造工程(下称“本工程”)。路线起于所城镇华丰路口往北100 米处,起点桩号K0+000,公路由北往南延伸,途经龙湾村、下岱村后,终点位于大唐电厂侧门,终点桩号K2+680,路线全长2.68 公里,设计车速为40km/h,路基宽度为20~23m,道路等级为二级公路。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实际施工过程中,加强对施工单位及现场工作人员的环境法规宣传,提高民众的环保意识,使环境保护真正成为建设项目施工中的自觉行为和实现人类与环境协调发展的内在需要。 (2)建立健全施工管理制度,应将环保责任制纳入施工招投标合同,施工监理中应配备环保专职人员,确保施工期环保措施的落实。 (3)工程完毕后及时清理施工场地。对施工场地、堆料场等,除及时进行清理外,应进行绿化。 |
公众参与情况 | 项目受理公告期间未收到公众意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