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1-01-06 16:00:22 来源:潮州信息网
日前,我区警方针对对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违法犯罪行为开展精准打击,成功侦破登塘镇登塘村彭某平涉嫌寻衅滋事案,依法对该犯罪嫌疑人实施刑拘,为当地社会治安的稳定提供有力保障。
去年10月22日,登塘派出所接到事主许先生报警,称其位于登塘村的登福楼铺面被登塘村人彭某平多年违法占用,要求处警。接报后,登塘派出所高度重视,随即派员进行调查核实。
事主 许先生:向派出所反映后,派出所对这件事非常重视,调集若干人去取证,做了大量摸底工作。
经查,彭某平未经许某青的同意,利用本人在登福楼相连空地经营粿汁店之便,趁机将许某青的三层铺面非法占用并装修入住。在此期间,许某青多次上门向其讨回,但彭某平拒不归还,甚至还威胁有意前来购买该铺面的群众。原本在当地政府有关部门多方的协调下,双方已在今年9月份达成协议,彭某平允诺搬离该地点,补偿占用许某青铺面18年租金共12万元并赔礼道歉。然而10月初,彭某平仍不死心,多次将自己的小轿车停放在该铺面前,以此威胁许某青以低价将该铺面及空地出售给自己,严重侵害他人合法财产,严重违约。
办案民警:我所办案民警通过判断,初步判断彭某平涉嫌寻衅滋事罪。办案民警通过调取公共视频以及实地走访,向登福楼铺户、户主、登塘村村民、村干部调查取证,对彭某平的犯罪行为综合研判,并固定证据。
抓捕时机成熟,民警在登塘镇登塘村车站前彭某平住家中将其抓获归案。在大量的证据面前,彭某平最终交代了其为一己私利,于2002年中旬未经事主开发商许某青的同意,非法占用登塘镇登塘村登福楼相连的一块空地与三层铺面,经多次追讨仍不肯归还且寻衅滋事的犯罪事实。
办案民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93条之规定,彭某平的行为已经涉嫌寻衅滋事罪。
目前,犯罪嫌疑人彭某平因涉嫌寻衅滋事罪被公安机关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审理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