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1-01-16 09:22:22 来源:潮州信息网
今天(16日)上午,区委召开全区领导干部会议,传达学习李希书记莅潮调研和工作座谈会讲话精神以及全市领导干部会议精神,迅速在全区掀起学习宣传贯彻热潮,持续推动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在潮安落地开花、结出丰硕成果。区委书记庄朝惠出席会议并讲话,区委副书记、区长张广贤主持会议。
庄朝惠指出,新年伊始,李希书记亲自带队,深入农村、社区、产业园及历史文化遗迹,就学习贯彻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情况进行调研检查,率先垂范学思践悟总书记思想,率先垂范开展“大学习、深调研、真落实”工作,率先垂范推动落实定点联系工作,充分体现了李希书记对学习贯彻落实总书记思想的高度政治自觉、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充分体现了李希书记对我市发展的关心厚爱和殷切期望,充分体现了李希书记对广大群众的牵挂和对各级干部的关怀,让我们倍感温暖、倍受鼓舞,倍增在新发展阶段感恩奋进的信心、在新征程上砥砺前行的动力。全区各级领导干部要深入学习领会李希书记莅潮调研和工作座谈会讲话精神以及全市领导干部会议精神,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李希书记的讲话精神和市委工作部署上来,起而行之、大干快干,开拓进取、迎头赶上,以新面貌、新担当、新作为奋力推动潮安加快高质量转型发展,以更加务实的举措和优异的成绩回报李希书记以及省委、市委的信任和厚望。
庄朝惠强调,要深刻领悟李希书记关于“感恩知恩要报恩”的讲话要求,大力弘扬“感恩”的优秀文化特质,进一步把对总书记的感恩、爱戴、敬仰和忠诚,转化为“把潮州建设得更加美丽”的使命担当,以扎实成效向总书记交上一份满意答卷;要深刻领悟李希书记关于“自己干才是本事”的讲话要求,彻底摒弃“等”“靠”的依赖心理,坚定扛起办好潮安自己的事的主体责任;要深刻领悟李希书记关于“沿海经济带东翼共同发展、整体提升”的讲话要求,自觉把潮安发展放到全国新发展格局、全省“一核一带一区”区域发展格局、汕潮揭都市圈建设和市“一江两城一海湾”发展格局中去思考去谋划,进一步走好高质量转型发展之路;要深刻领悟李希书记关于“打好营商环境翻身仗”的讲话要求,进一步深化改革、斩断羁绊、整治歪风、激发活力,全力锻造更加优越的发展软环境;要深刻领悟李希书记关于“让父老乡亲生活更加美好”的讲话要求,聚焦群众关心关切和所思所盼,积极谋划、扎实推进惠民利民工程,进一步推动改革发展成果惠及广大人民群众;要深刻领悟李希书记现场调研“一对一”“点对点”的科学工作方法,在提高调查研究的科学性、实效性上下功夫,形成一批推动工作的硬招实招。
庄朝惠强调,学习宣传贯彻李希书记莅潮调研和工作座谈会讲话精神,是我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一项重要政治任务。全区各级领导干部要进一步学深悟透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抓住机遇、迎头赶上,扛起沉甸甸的历史责任和时代重担。要带着感情自觉学,做到绝对忠诚和坚定信仰;带着问题反复学,明确工作思路和实践方法;带着责任经常学,牢记初心使命和历史重担。要紧扣高质量转型发展主线,开拓进取、真抓实干,在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中开好局起好步。要全面深化改革,激发发展新活力,学习借鉴深圳综合改革试点的经验做法,聚焦法治社会建设、诚信体系建设、政府服务管理、利企惠企政策等重点领域,快马加鞭推进“数字政府”建设、“放管服”改革,让潮安成为企业创业沃土、致富乐园。要着力扩大开放,拓宽发展新空间,全面落实各项开放发展新战略、新举措,全力打造对接粤港澳大湾区的“新门户”,主动参与“双区”建设和“双城”联动,深入推进汕潮揭都市圈建设,发掘侨资侨力丰富的优势,凝聚侨心、汇集侨智、用好侨力。要加快产业体系升级,培育发展新势能,聚焦打造制造业强区的目标,全力推动陶瓷、不锈钢、食品等传统产业更高水平的自主创新和自动化、智能化改造,主动搭乘“双区”“双城”发展快车,积极承接优质资源溢出和优质项目转移,引领产业层次向更高链条、更高水平迈进。要加强文化建设,撬动发展新引擎,聚焦凤凰山、桑浦山、龙湖古寨三大人文景观带挖掘打造,下更大力气保护和传承好潮州文化,推动潮安优秀传统文化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要推进乡村振兴,增添绿色新风貌,加快美丽乡村建设,千方百计夯实产业基础,奋力推动乡村振兴工作走在全省前列,努力实现乡村振兴与生态环境保护的“双赢”,建设更添绿色动力的新潮安。要增进民生福祉,彰显发展新成效,从人民群众最期盼、最紧迫、最需要的事情做起,完善“小切口大变化”民生实事办理制度,落实提升民生发展水平三年行动计划,办实办好十件民生实事,不断满足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
庄朝惠强调,要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和党的建设,树立干事创业导向,讲政治把方向,增强向心力;坚持示范引领,提升组织力;建设过硬队伍,提高战斗力;严格督查督办,强化执行力,推动全区各级党组织全面进步、全面过硬,为实现潮安高质量转型发展提供坚强保障。
会议以电视电话会议形式开到各镇(场)。区委、区人大常委会、区政府、区政协领导班子成员及区政府其他副处级干部,区法院院长、区检察院检察长,区纪委副书记,区各局以上单位主要领导,各镇(场)党委书记参加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