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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官!脱贫攻坚看民政①】三项抓手 推进政策有效衔接

发布时间:2021-01-06 10:13:22 来源:潮州信息网

脱贫攻坚收官之年,全市民政如何兜牢民生底线?

采取了哪些措施?

怎么健全长效机制巩固脱贫攻坚成果?

2020年是脱贫攻坚收官之年,市民政局认真履行兜底保障职能,慎终如始积极落实落细各项救助政策,建立健全脱贫攻坚长效机制,扎实推进脱贫成果稳定可持续。

回首五年,我市各级民政部门始终把脱贫攻坚兜底保障工作作为首要政治任务,切实发挥社会救助制度在脱贫攻坚特别是解决“两不愁三保障”问题中“最后一道防线”的作用,围绕服务决战决胜脱贫攻坚和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大局,按照省脱贫攻坚兜底保障工作要求,主动作为、开拓思路、多措并举,编密织牢基本民生兜底保障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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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项抓手 推进政策有效衔接

一是抓好“政策落实”,我局及时联合市财政局、市扶贫办将省民政厅、省财政厅、省扶贫办《关于在脱贫攻坚三年行动中切实做好社会救助兜底保障工作的实施意见》《关于进一步做好建档立卡贫困人员社会救助兜底保障有关具体问题》《关于进一步做好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工作》《关于在脱贫攻坚兜底保障中充分发挥临时救助作用意见》文件转发给各县区相关部门,督促指导他们按照通知要求,对扶贫部门已经认定的完全丧失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且无法依靠产业扶持和就业帮助的脱贫的建档立卡相对贫困人员落实100%兜底保障。

二是抓好“专项治理”,全市民政部门以农村低保和残疾人两项补贴专项治理行动为契机,建立市、县、街道(镇、场)三级扶贫部门和民政部门数据比对机制,确保将无劳动能力贫困户全部纳入兜底保障,对其他符合最低生活保障条件的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及时纳入保障范围,落实应保尽保。

三是抓好“帮扶工作”,近年来出台《潮州市精准扶贫建档立卡无劳动能力贫困人口享受基本生活保障金实施方案》,将我市建档立卡且未能按政策纳入低保、城乡特困保障无劳动能力贫困人口实施差额补助,每月发放基本生活保障金。2019年开始,我局对这部分对象全部纳入低保;印发《关于摸查全市瘫痪卧床、生活不能自理等特殊贫困群体情况的通知》,主动摸查出全市528名瘫痪卧床、生活不能自理的建档立卡贫困人员,为其落实每人每月发放100元补助金,切实做好特殊贫困群体医疗救助帮扶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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