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潮州市自然资源局2020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发布时间:2021-01-27 16:37:22 来源:潮州信息网

2020年,我局在潮州市委、市政府和省自然资源厅的正确领导下,深入学习领会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认真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根据《广东省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6-2020年)》的要求,通过建立机制,健全制度、强化监管等措施,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全市自然资源系统依法行政意识逐步提高,各项内、外部监督制度、执法责任制度以及政务公开制度、听证制度逐步建立和完善,自然资源管理依法行政取得了一定成效。

一、主要工作

(一)以完善体系、提高质量为重点,进一步加强自然资源制度建设

1.建立和完善各项制度。我局先后建立及修订了岗位责任制度,“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制度、政务公开制度等共31项工作制度,使工作的方方面面都基本做到有法可依、有章可循。

2.针对现代产业供地支撑乏力,国有集体企业改制、法院拍卖或判决的划拨用地长期无法变更登记开发建设,“三旧”改造项目推进中碰到的难点堵点,以及自然资源执法和城市规划管理中碰到的问题,深入分析研究,建立健全相关机制,完善必要政策支撑,先后起草制订了《潮州市现代产业用地供应办法》《关于完善市城区部分国有用地手续有关问题的意见》《关于深化改革加快推动“三旧”改造促进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等17份制度或规范性文件,有效地破解了长期以来制约发展、困扰群众的问题,为自然资源各项工作的开展和服务群众提供了强有力的政策保障。在起草规范性文件时,凡是直接关系广大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都公开向社会征求意见。

3.完善规范性文件清理与评估制度。坚持立、改、废并重,对不符合社会发展要求、与上位法相抵触、规范性文件之间不协调统一的规范性文件,及时修改或废止。

(二)以转变职能、规范行为为主线,进一步加强自然资源执法

1.规范工作程序。建立和完善了各种办事程序,在办理建设用地、不动产登记发证、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土地监察过程中,规范受理、审核、审批等程序,明确责任,提高办事效率。

2.严格落实自然资源重大行政决策制度。编制或修改市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矿产资源总体规划以及基础测绘规划;使用市级财政资金安排的土地调查、土地评价、土地整治、地质勘探、地质找矿、矿山环境整治、基础测绘等重大项目等依照法定职权作出的关系自然资源发展全局、社会涉及面广泛或者关系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重大利益的决策事项都要严格执行局重大行政决策制度。

3.进一步完善内部会审制度。将各类建设用地报批、土地使用权处置、土地使用权转让、采矿权出让、转让和延续、不动产登记重要事项和重大变更、土地、矿产、测绘违法案件处理、信访和维稳重大案件等事项纳入会审范围。

(三)以维护权益、化解矛盾为目标,进一步加强自然资源管理服务

1.“放管服”改革深入推进。持续深入开展不动产登记能力和作风建设“双提升”行动,以群众需求为导向,切实深化“放管服”改革措施,推进深化不动产登记“一窗受理”、“一号通办”、“最多跑一次”的“三个一”改革,实现一般转移登记3个工作日内办结,抵押登记1个工作日内办结,比2019年分别再压缩2日,比国家法定时限压缩80%以上。目前年业务量已达3.8万宗,较2017年增长3倍。

2.房地一体化确权登记取得阶段性成果。积极维护农民权益和农村社会和谐稳定,促进乡村振兴,研究拟订《潮州市城区“房地一体”登记发证工作实施意见》,制定总体工作方案,成立工作专班和督查组,切实加大对各县区的指导督查力度。至12月10日,全市总体工作取得较大进展,饶平外业权籍调查100%完成并转入内业建库,潮安区完成94%,湘桥区完成90%,枫溪区完成90%。

3.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根据中央、省、市不断加大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力度的要求,我局对本级行政审批事项进行了取消和调整,并全面取消了非行政许可审批这一类别。本年度我局进一步梳理本单位保留实施的行政许可事项目录,共有行政许可事项69项。根据清理完善的权责清单,认真落实完善行政审批事项的操作程序和监督措施。将有关行政许可事项及涉及公共服务的行政审批事项,从依据、条件、数量、程序、期限以及需要提交的材料目录等方面逐项编制事项标准,着力推进我局行政审批标准化建设,扎实推进一门式一网式政府服务模式的改革。

4.大力推进自然资源政务公开。在实施政务公开方面,我局的措施:一是设置了对外《政务公开栏》,公开了行政许可等事项;对内设置了《领导干部党风廉政建设公开栏》,公开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情况,干部人事管理情况和机关财务收支运行等情况。二是将办事程序、办事时限、服务承诺、收费项目、收费依据及标准以及监督途径等在一楼办事大厅显眼位置上墙公布。三是通过门户网站,将所有需要公开的内容通过网络向社会全面公开。

5.全面落实自然资源听证制度。对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修编依职权组织听证,对土地征收、土地、矿产违法行为拟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之前都依申请组织听证。

6.开展自然资源法制宣传教育。我局在普法活动中,注重宣传形式与宣传内容的统一,灵活运用各种传统的和现代的普法教育方式,极大地增强了普法的感染力和影响力。一是结合“4.22”世界地球日、“5.12”防灾减灾日、“6.25”全国土地日、“8.29”测绘法宣传日等主题宣传活动,在广场、基层政府等人流密集地举行现场咨询、宣传骑行宣传活动,推动普法宣传进村入户下基层;二是围绕今年海洋日“保护红树林、保护海洋生态”宣传主题,与联建支部市韩江公证处党支部党员共19人一起走进饶平县大埕镇月亮湾海滩,开展联建党支部主题党日活动。

二、工作成效

近年来,我局贯彻执行《国务院关于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意见》,取得了一定成效,主要表现在:

(一)提高了自然资源执法人员的自身素质。通过全面贯彻落实依法行政,全局同志在执法工作中,未出现违反法律、法规和规定程序的行政行为。

(二)增强了自然资源执法人员依法行政、依法办事的自觉性。由于责任明确,监督措施到位,局和各科室领导带头,使全局形成依法行政、依法办事的良好氛围。

(三)改进了机关作风、廉政建设得到进一步加强。通过全面贯彻落实依法行政,有力地推动全局机关作风转变,绝大多数同志都能积极主动地做好各自的工作。此外,积极推进行政审批、执法、资金“三大阳光工程”建设,组织各科室(分局)重新梳理、排查廉政风险点,并制订相应的防控措施,筑牢自然资源系统廉政防控体系。

三、存在问题

在实施依法行政过程中,仍然存在着一些薄弱之处,有待今后进一步完善:

(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推进过程中,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还不够,法制宣传方式单一。

(二)组织全员法制培训学习次数较少,部分干部职工对普法工作思想不够重视,法制学习主动性、自觉性不够;依法行政能力和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

(三)“三项制度”的执行还不够严格规范。

四、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继续加强学习培训,牢固树立遵守自然资源法律法规的意识,提高全市自然资源系统干部的依法行政意识和依法行政能力。继续开展自然资源法律法规的学习教育活动。定期对全市自然资源系统的全体干部进行法律法规培训。加强对干部依法行政知识、通用法律知识以及自然资源法律知识的教育,提高全系统干部的依法行政意识和依法行政能力。

(二)规范自然资源行政许可行为,切实创新自然资源管理方式。严格按照《行政许可法》的规定,认真实施自然资源管理的行政许可事项。一是严格执行法定的行政许可事项,没有法律、法规明确规定授权的不进行授权和委托。二是严格遵循行政许可的实施程序。三是推行采用标准化的行政许可、审批批复文书。四是全面履行“谁执法谁普法”的职责,为建设法治潮州作出新贡献。

(三)加强法制机构建设,充分发挥其在推进依法行政中的作用。高度重视和切实加强法制工作机构和队伍建设,充分发挥法制工作机构在推进依法行政中的统筹规划,组织联络和检查监督作用;在行政复议中的层级监督、审核纠错的把关作用;在决策过程中的参谋作用;在其他日常工作中处理法律的专门机构作用。

当前自然资源管理工作政策要求严,社会关注度高,涉及重大利益分配,自然资源管理部门面临的新形势,对依法行政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我们一定按照上级的部署,结合本地区、本部门的实际,在新的起点上,把依法行政的各项工作任务抓实、抓好,力争使我市自然资源依法行政工作再上新台阶。

潮州市自然资源局

2020年12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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