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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7月至12月人事任免

发布时间:2021-01-29 16:27:22 来源:潮州信息网

枫组干〔2020〕47号

陈伟宏同志任市公安局枫溪分局党组副书记。

枫组干〔2020〕55号

佘文淼同志任区委组织部四级调研员;

吴俊钦同志任区委统一战线工作部四级调研员;

饶魁武同志任区委政法委员会四级调研员;

蔡烈民同志任区教育局四级调研员;

陈得茂同志任区工业和科技信息化局四级调研员;

蔡少越同志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四级调研员;

谢广歆同志任区长德党工委四级调研员;

枫组干〔2020〕56号

陈坤宏同志任区路西党工委副书记、路西办事处主任,免去其区路东党工委副书记、路东办事处主任职务;

郑鹏程同志任区路东党工委副书记、路东办事处主任,免去其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副局长职务;

郑嘉川同志任区长德党工委副书记;

蔡锡桐同志任区路东党工委副书记、路东办事处副主任,试用期一年,免去其枫溪司法所所长职务。

枫组干〔2020〕65号

接市委组织部潮组干〔2020〕411号文通知,市委同意:

郑敬忠同志任中共潮州市枫溪区委委员、常委,市枫溪区纪委委员、常委、书记。

枫组干〔2020〕67号

陈作钿同志任市公安局枫溪分局党组成员

枫组干〔2020〕68号

张英隆同志兼任区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主任;

许业振同志不再担任区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主任职务。

枫组干〔2020〕70号

陈汉彬同志任区纪委派驻区委办纪检组组长;

刘作炎同志任区纪委案件审理室主任;

苏佳同志任区纪委审查调查室主任。

枫组干〔2020〕72号

陈树鹏同志任枫溪人民法院执行局局长,原任枫溪人民法院内设机构领导职务因机构改革自然免除;

佘常亮同志任枫溪人民法院司法警察大队大队长,试用期一年。

枫组干〔2020〕78号

接市委组织部潮组干〔2020〕497号文通知,市委同意:

吴维凯同志任中共潮州市枫溪区委委员、常委、书记;

免去周永龙同志的中共潮州市枫溪区委书记、常委、委员职务。

枫组干〔2020〕79号

黄镇文同志任区委政法委员会副书记(保留正科职),免去其区卫生健康局局长职务;

章春华同志任区民政局副局长,免去其区委政法委员会副书记职务;

免去陈喜钿同志的区委政法委员会副书记(保留正科职)职务。

枫组干〔2020〕80号

黄悦嘉同志任区长德党工委委员;

韦柱成同志任区长德党工委委员;

林创贤同志任区路东党工委委员;

谢宇同志任区路西党工委委员;

卢林泳同志任区路西党工委委员;

罗晔昂同志任区路西党工委委员。

枫组干〔2020〕81号

苏奕峰同志任区卫生健康局副局长、二级主任科员,免去其区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局长职务、二级主任科员职级,不再兼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职务。

枫组干〔2020〕82号

免去方明凯同志的区教育办主任(保留正科级)职务。

枫组干〔2020〕86号

免去刘先加同志的市枫溪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职务。

枫组干〔2020〕89号

免去刘先加同志的市枫溪人民法院党组成员(保留副科职)职务。

枫组干〔2020〕92号

卢林泳同志任职试用期满,经研究同意任区路西党工委委员、路西办事处副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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