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1-02-04 10:35:45 来源:潮州信息网
近日,饶平县公安局森林警察大队在饶洋镇破获一起森林火灾案件。目前,犯罪嫌疑人詹某已被公安机关依法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1月29日,饶平县公安局接110警情:饶洋镇赤棠村岩峰山发生山火。接报后,森林警察大队联合饶洋派出所立即组织警力前往现场处置,到达现场时,火势迅猛,已分为两道火路向农田后方的山上蔓延。
经现场勘查,起火点位于山坡下一草地,并发现有人为痕迹。办案民警连续奋战,通过走访村民、调取山火现场周围沿途监控录像,最终锁定犯罪嫌疑人詹某有重大犯罪嫌疑。由于詹某以捡垃圾为生,无固定行踪及联系方式,办案民警通过多方走访调查、蹲点布控,于当天下午找到重大犯罪嫌疑人詹某。
经审查,犯罪嫌疑人詹某对其在饶洋镇“饶丰发电站”所在山下方田地由于随意丢弃烟头造成此次森林火灾的犯罪行为供认不讳,现已被公安机关刑事拘留,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侦查中。
公安机关提醒您
秋冬季节,加上近期干旱少雨,森林火险等级高,火灾隐患突显,森林防火形势严峻,饶平县林地及边沿延伸100米为森林防火禁火区,2020年11月1日到2021年的4月30日为饶平县的森林禁火期,这段时间禁止上山从事涉火活动。请各位人民群众在森林高火险期内切勿携带火种上山,禁止野外用火行为,违者将受到法律的严惩。
户外活动注意森林防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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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平安饶平、饶平县融媒体中心、@广东天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