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人潘璐因保管不当,遗失座落于潮州市新洋路绿竹苑A幢603号房的《房地产权证》一本,号码列:粤房地证字第C3725297号。建筑面积112.22平方米,东至:空间;南至:空间、梯间;西至:梯间、604房;北至:空间,现权利人声明该证书作废,并向我局申请不动产权证遗失补发登记。如有异议者请在公告公布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带齐有关资料,到潮州市自然资源局作书面反映,公告期满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我局将依法给予办理遗失补发登记手续。
特此公告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潮州市潮州大道北段潮州市自然资源局
联系电话:2971130
潮州市自然资源局
2021年2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