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承人马亿林向我局申请继承马锐贤生前与配偶陈梅兰共同共有,以马锐贤名义登记,位于潮州市城新路39号A幢一梯504房(五层), 建筑面积61.62平方米,权属证号为:粤房字第3951033号的不动产中马锐贤遗下的占有份额。该不动产四至:东至503号房;南至空间;西至空间;北至空间、梯间。如有异议者请在公告发布之日起 15个工作日内带齐有关资料到潮州市自然资源局作书面反映,公告期满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我局将依法给予办理上述不动产继承的转移登记手续。
特此公告。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 潮州市潮州大道北段潮州市自然资源局
联系方式: 0768—2971130
潮州市自然资源局
2021年2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