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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遴选潮州市湘桥区牛肉丸现代农业产业园实施主体和项目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02-22 16:05:22 来源:潮州信息网

关于组织遴选潮州市湘桥区牛肉丸现代农业产业园

实施主体和项目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根据广东省农业农村厅《2021年-2023年全省现代农业产业园建设工作方案(征求意见稿)》的精神,我区拟组织申报潮州市湘桥区牛肉丸现代农业产业园,现就遴选实施主体和项目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主体资格:原则上为设立在湘桥区范围内大型企业、农业龙头企业、产业化联合体、农民合作社,以及农业教学科研、技术推广单位等。

2、实施主体建设项目必须符合省扶持的项目建设内容,资金使用必须符合省规定的鼓励清单范围(区域公用品牌创建、加工工艺研发及系列产品开发、物流电商平台、贷款贴息撬动社会资本)和允许范围(农业设施、土地流转、产业融合、科技研发与信息支撑、农业品牌、贷款贴息等),不能用于建设楼堂馆所、牌坊门楼、亭台楼阁、停车场、路灯;企业经营性开支和债务等一般性支出,不得用于前期规划编制和可研报告等

前期费用支出,不得用于已有普惠性政策渠道支持的建设内容等负面清单。

根据省产业园财政资金管理规定,省级财政资金(除贴息贷款项外)与撬动地方统筹和社会资本投入比例达到1:3以上。

3、实施主体自愿申报建设项目。区将委托第三方编制潮州市湘桥区牛肉丸现代农业产业园的规划、可研和资金使用方案。由第三方的专家在实施主体申报的基础上,根据产业园的规划、建设需要和实施主体条件,择优确定8家左右的企业作为潮州市湘桥区牛肉丸现代农业产业园的实施主体编制规划、可研和资金使用方案,报区政府同意后上报市政府。

4、请有意愿的新型经营主体将项目建设方案(含投资概算)、企业工商营业执照、2020年企业财务报表、项目所需土地证明材料及公司其他佐证材料按顺序装订成册(加盖企业公章),一式1份于2021年2月26日前报湘桥区农业农村局,逾期不予受理(以纸质材料送达签收为准)。材料电子版同时报送xqnyj@126.com。

企业对自愿申报的材料的真实性和合法性负责,并承担相应的责任。

附件:《2021年-2023年全省现代农业产业园建设工作方案(征求意见稿)》

附件:2021-2023年全省现代农业产业园建设工作方案(征求意见稿).pdf

     

      潮州市湘桥区农业农村局

      2021年2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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