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1-03-01 11:07:22 来源:潮州信息网
根据《自然资源部关于规范海域使用论证材料编制的通知》(自然资规〔2021〕1号)要求,我局对海域使用申请人饶平县自然资源局委托海域海岛环境科技研究院(天津)有限公司(编制主体)编制的《潮州市饶平县汛洲岛重点海湾整治项目海域使用论证报告表》进行公示,并征求公众意见。
公示期限内,单位和个人可通过书信、传真等方式对该海域使用论证报告表提出书面意见和建议,要求提供详细联系方式并签署本人真实姓名或加盖单位公章。
公示时间:2021年3月1日至2021年3月12日,共10个工作日。
受理单位:潮州市自然资源局
地 址:潮州市湘桥区潮州大道北1279号
联 系 人:柯晓敏
联系电话:0768-2291963
传 真:0768-2291963
邮 箱:hyzhk678@126.com
附件:潮州市饶平县汛洲岛重点海湾整治项目海域使用论证报告表(公示稿)
2021年3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