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1-03-13 09:15:50 来源:潮州信息网
为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
“交通安全整治年”的精神
我市吹响了第二轮
交通安全整治风暴的号角
潮州交警部门枕戈待旦、严阵以待
持续开展交通大整治专项行动
3月12日上午一大早,市公安局和交警支队有关领导到枫春路城新路、南较路、彩虹路、福安路、奎元路等7个执勤点检查督导。
当天上午,市局交警支队采取定点设卡、围网式清查、“快闪”及异地用警等手段严查各类违法行为。据统计,本次行动共出动警力132人次,警车66辆次。查处各类违法行为210宗;暂扣机动车93辆,摩托车无戴安全头盔21宗,逆向行驶23宗,报废车18辆,暂扣无号牌电动自行车23辆,行人交通违法行为40宗。其中查扣渣土车2辆。
哪些交通违法行为
是本次行动的重点关注?
整治重点
01
酒醉驾
02
无牌无证机动车,严禁无牌电动自行车上路行驶
03
二三轮摩托车无证驾驶
04
超载超速行驶
05
车辆乱停乱放
06
驾乘成员无佩戴安全头盔
07
不按车道行驶
08
闯红灯、逆行、闯禁行等
整治现场什么情况?
我们一起到现场看看
机动巡逻侦查大队异地用警
到潮安开展跨区域交通安全整治
现场,交警人员
利用酒精测试仪
检查驾驶人是否酒醉驾
01
无牌无证
无牌无证是交警蜀黍的
重点打击对象
现场交警蜀黍查处了
一批无牌无证的车辆
严禁无牌电动自行车上路行驶
电单车属于非机动车辆
按规定也需要上牌
在此次整治活动中
交警蜀黍对无牌的电单车
作暂扣处理
同时
交警蜀黍也及时劝导车主
让其认识到车辆上牌的重要性
02
未佩戴安全头盔
潮州大道大润发路段的执法现场
交警蜀黍发现了有
二轮摩托车驾驶员
未佩戴头盔的交通违法行为
蜀黍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51条和第90条,按照《广东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第33条、第59条第29项,对驾驶人进行扣2分,罚款200元。
未被查前“忘戴”·查后“主动戴”
03
闯禁行
本次执法整治行动
是在上班高峰期进行的
在潮州大道大润发路段
交警蜀黍查处了一辆
闯禁行的“水泥搅拌车”
现场交警蜀黍,对驾驶人员进行了批评教育。按规定,泥头车等车辆不得在潮州大道大润发路段行驶。交警蜀黍对进行罚款200元,扣3分处理。
04
逆向行驶
部分非机动车交通参与者
交通意识极其淡薄
堂而皇之地在机动车道上
“逆向”、“闯入机动车道”
交警蜀黍对其进行批评教育
并引导其在非机动车道骑行
05
行人横穿马路
对行人随意横穿马路的交通违法行为
通过警务终端人脸识别进行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