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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妙华非公证继承公告

发布时间:2021-03-16 09:57:22 来源:潮州信息网

被继承人陈树波生前与配偶陈妙华共同共有,以陈树波名义登记的,位于潮州大道与绿榕北路交界处西北侧红树林花园八幢二梯1002号房的不动产, 建筑面积216.98平方米,权属证号为: 粤房地权证潮房字第2013016485号,东至空间;南至空间;西至梯间、1001号房;北至空间、梯间。

现继承人陈妙华向我局申请办理继承上述不动产的转移登记手续,如有异议者请在公告发布之日起 15个工作日内带齐有关资料到潮州市自然资源局作书面反映,公告期满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我局将依法给予办理上述不动产继承的转移登记手续。

特此公告。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 潮州市潮州大道北段潮州市自然资源局 联系方式: 0768—2971130  

潮州市自然资源局

2021年3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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