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承人肖逸生申请继承肖唯忠生前遗有,位于潮州市北门外老灰路头19号四幢303房的不动产,《房屋所有权证》证号列粤房字第3952966号,建筑面积79.35平方米,四至:东至梯间、空间;南至空间、通道;西至空间;北至空间、梯间。如有异议者请在登网络公告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带齐有关资料到潮州市自然资源局作书面反映,公告期满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我局将依法给予办理继承的转移登记手续。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潮州市潮州大道北段潮州市自然资源局
联系方式:0768-2971130
潮州市自然资源局
2021年3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