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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惠卿非公证继承公告

发布时间:2021-03-16 09:46:22 来源:潮州信息网

以刘惠卿、陈小红名义登记的,座落于潮州市南较路春福街信福花园C幢602号房,《房地产权证》号列:粤房地证字第C1438979号的不动产,建筑面积92.35平方米。房屋四至:东至空间;南至空间;西至601号房、梯间;北至梯间、空间。原所有权为刘惠卿、陈小红共有财产,双方各占有一半份额。

现继承人刘惠卿向我局申请办理继承其女儿陈小红上述不动产份额的转移登记手续,如有异议者请在公告发布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带齐有关资料,到潮州市自然资源局作书面反映,公告期满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我局将依法给予办理继承转移登记手续。

特此公告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潮州市潮州大道北段潮州市自然资源局

联系电话:2971130

潮州市自然资源局

2021年3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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