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1-03-19 15:57:22 来源:潮州信息网
郭斯庆因保管不善,遗失坐落于潮州市永春北路新嘉华庭十一幢301房,证号列:粤房地证字第C3724787号,建筑面积:150.90平方米的《房地产权证》壹本。四至:东至302号房、梯间;南至梯间、空间;西至空间、露台;北至空间。现郭斯庆声明原《房地产权证》作废,并向我局申请办理上述不动产遗失补发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现予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局。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局将予以办理遗失补发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 潮州市潮州大道北段潮州市自然资源局
联系方式: 0768—2971130
2021年3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