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1-03-20 10:51:22 来源:潮州信息网
潮州市湘桥区水务局因村村通自来水工程建设任务县级验收、水利工程竣工验收第三方服务工作需要,现向社会公开征询村村通自来水工程建设任务县级验收、水利工程竣工验收第三方服务工作服务费用,现就该服务费用进行市场询价,具体事宜如下:
一、服务内容
1.1、依据广东省水利厅关于印发《广东省村村通自来水工程建设任务验收工作指引》的通知(粤水农水〔2018〕10号)要求,根据潮州市湘桥区水务局提供的资料、在规定时间内完成(1)《潮州市湘桥区村村通自来水工程建设任务县级验收总结报告》、(2)《潮州市湘桥区村村通自来水工程建设任务县级验收水质情况报告》、(3)《潮州市湘桥区村村通自来水工程建设任务县级验收工程运行管理报告》、(4)《潮州市湘桥区村村通自来水工程管理台账》等的编写工作,将初稿交潮州市湘桥区水务局审查并按审查意见进行修改完善;为潮州市湘桥区水务局初拟《潮州市湘桥区村村通自来水工程建设任务县级验收意见》、协助潮州市湘桥区水务局召开县级验收会议;负责对本次县级验收工作的所有资料进行整编。
1.2、参照《水利水电建设工程验收技术鉴定》(SL670-2015)、《水利水电建设工程验收规程》(SL223-2008)等相关规范规定要求,对潮州市湘桥区12宗水利工程项目就完成竣工验收所需要求进行现场情况检查、验收申报材料编报的规范审查、验收申报材料的技术审查、对补充的资料进行复核以及出具审查报告,并提供后续技术服务。
2、实施地点:潮州市湘桥区。
3、询价范围:完成上述工作所有费用(含应缴税费)。
4、有关要求
4.1依据要求、相关验收标准要求制订工作方案,并严格按照工作方案组织服务工作,确保在规定时间完成服务工作。
4.2询价人及各项目单位提供的基础资料,报价人必须保守秘密,不得提供给第三方。落实专人保管制度,防止资料丢失和损毁。服务工作结束后提交成果时一并退还全部基础资料。
4.3提交的项目成果必须保证不能侵犯第三人的权利,若侵犯第三人的权利,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报价人承担。提交的项目成果资料,非经询价人书面同意,不得透露给第三人。
4.4应2021年3月30日前完成湘桥区村村通自来水工程建设任务县级验收服务工作;根据询价人提供资料情况完成水利工程竣工验收第三方服务工作。
二、报价人资质要求
1、具有国家水利部颁发的《水利工程建设监理单位资质等级证书》、资格等级为丙级或以上;或具有国家发展改革委核发的《水利工程专业工程咨询单位资格证》、资格等级为乙级或以上;或具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核发的《工程设计资质证书》、资格等级为水利行业丙级或以上。
2、有在潮州区域内开展过业务的企业。
三、报价要求
总价包干。
四、报价函送达方式
有意参与本项目服务工作且符合上述条件的报价人,请于2021年3月22日下午5时前将报价函、营业执照复印件(盖章)、资质证书复印件(盖章)等密封送潮州市湘桥区水务局(地址:潮州市湘桥区北关北帝庙堤脚)。
五、报价函(格式)
见附件
潮州市湘桥区水务局
2021年3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