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1-03-22 10:56:22 来源:潮州信息网
被继承人许永壮生前与配偶刘雪钳共同共有位于潮州市福安路新泰街新泰花园一幢三梯805房的不动产, 建筑面积:246.33平方米,《房地产权证》证号为:粤房地证第C1876734号的不动产,四至:东至804号房、梯间;南至空间、梯间;西至空间;北至空间。
现许永壮的儿子许益畅向我局申请继承上述不动产中许永壮占有的份额,如有异议者请在公告发布之日起 15个工作日内带齐有关资料到潮州市自然资源局作书面反映,公告期满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我局将依法给予办理上述不动产继承的转移登记手续。
特此公告。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 潮州市潮州大道北段潮州市自然资源局
联系方式: 0768—2971130
2021年3 月1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