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1-03-22 09:40:22 来源:潮州信息网
各镇人民政府、万峰林场,开发区管委会,各相关项目单位:
现将潮州市工信局《关于转发<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下达2021 年省级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企业技术改造资金(第二批)项目计划的通知>的通知》(潮工信函[2021]40号)转发给你们,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请庵埠镇政府、古巷镇政府、龙湖镇政府、凤塘镇政府、文祠镇政府严格落实相关文件规定要求,加强资金项目事后监管,跟踪掌握资金使用进度,对项目和资金的后续跟踪、监督、管理、绩效评价和政府审计等负责。
二、各项目承担单位要切实加强对财政资金的使用管理,自觉接受财政、审计、监察等部门的监督检查。
三、请按照分解下达的2021年省级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企业技术改造资金绩效目标和任务清单,切实增强绩效观念和责任意识,认真对照资金绩效目标表和区域任务清单,加强绩效目标及运行管理,充分发挥资金使用效益。
附件:《关于转发<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下达2021 年省级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企业技术改造资金(第二批)项目计划的通知>的通知》(潮工信函[2021]40号)
2021年3月16日
抄送:区财政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