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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海博熙泰锦湖阁五幢1902房办理不动产转移登记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1-03-25 09:46:22 来源:潮州信息网

卢文华、吴瑞玲因保管不善,遗失潮州市湘桥区城西街道上埔村海博熙泰锦湖阁五幢1902房的广东增值税普通发票(办证联)一份,发票号码为01637493号(金额600000元),付款方名称卢文华、吴瑞玲,收款方名称潮州市上埔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现卢文华、吴瑞玲声明上述发票遗失,并向我局申请办理上述不动产一手商品房转移登记,如有异议者请在公告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带齐有关资料到潮州市自然资源局作书面反映,公告期届满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我局将依法给予办理不动产转移登记手续。

特此公告

联系地址:潮州市潮州大道北段潮州市自然资源局

联系电话:0768—2290952

潮州市自然资源局

2021年3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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