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1-03-31 15:34:22 来源:潮州信息网
章梓豪向我局申请继承黄丽芳生前单独所有,位于潮州市西培兰巷二横2号102房, 建筑面积102.12平方米,权属证号为:粤房地证字第2326355号的不动产。该不动产四至:东至103号房、通风孔、空间;南至空间;西至空间、101号房;北至梯间103号、通风孔。同时,继承人因保管不善,将上述《房地产权证书》遗失,其已声明原《房地产权证书》作废,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现予公告。如有异议者请在公告发布之日起 15个工作日内带齐有关资料到潮州市自然资源局作书面反映,公告期满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我局将依法给予办理上述不动产登记的相关手续。
特此公告。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 潮州市潮州大道北段潮州市自然资源局
联系方式: 0768—2971130
2021年3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