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1-03-29 10:29:22 来源:潮州信息网
各县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市直各有关单位:
根据《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下达2021年省级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民营经济及小微企业发展)安排计划的通知》(粤工信融资函〔2021〕11号)和《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做好2021年省级财政资金(促进民营经济及中小微工业企业上规模发展)项目入库工作的通知》等有关要求,我市拟对专精特新等中小微企业贷款补贴项目(包括融资再担保代偿及担保降费补助、专精特新等中小微企业贷款贴息)进行奖补。根据企业自愿申报,各县、区(开发区)中小企业行政主管部门初审并推荐上报,我局按有关规定组织专家对上报项目进行评审并在网上公示、局党组会议集体审议和市政府领导审批等程序,确定了我市2021年省级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民营经济及小微企业发展)项目计划详见附件),现予以下达。本批计划合计安排专项资金26个项目497万元,其中融资再担保代偿及担保降费补助安排2个项目资金136.62万元、专精特新等中小微企业贷款贴息安排23个项目资金355.41万元、2021年省级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民营经济及小微企业发展)安排1个项目工作经费4.97万元。
项目资金由市财政局另文下达。请根据省财政专项资金管理的有关规定,加强对财政资金的管理工作,充分发挥资金使用效益,切实增强专项资金绩效意识,认真对照资金绩效目标表和任务清单,加强对省级财政资金的监督管理和绩效目标监控,确保完成省下达的绩效目标和任务清单,做好项目跟踪、绩效自评、验收考评等工作。
附件:1、2021年省级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促进民营经济及中小微工业企业发展)下达额度项目安排表;
2、2021年省级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民营经济及中小微企业发展)绩效目标表;
3、2021年省级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民营经济及中小微企业发展)任务清单;
4、2021年省级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民营经济及中小微企业发展)项目计划安排表。
2021年3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