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1-04-23 17:09:22 来源:潮州信息网
为深入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交通安全整治年”工作部署,扎实推进系统防范道路交通安全风险工作,加强道路交通事故源头整治,4月20日,市安委办印发《致全市生产经营建设单位的一封信》,要求和倡议各生产经营建设单位切实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加强企业车辆和人员安全管理,自觉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及时消除事故源头隐患,进一步提升企业本质安全水平,助力“创文”“创卫”工作深入开展,为建党一百周年营造安全稳定的环境,为打造沿海经济带上的特色精品城市、把潮州建设得更加美丽提供安全稳定的保障。
致全市生产经营建设单位的一封信
各生产经营建设单位:
道路交通直接关系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对群众安全感冲击最大,潮州市委、市政府将2021年定为“交通安全整治年”,力求全链条、系统化解决道路交通安全问题,让群众有更多、更直接、更实在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助力“创文”“创卫”工作深入开展,为建党一百周年营造安全稳定的环境,为打造沿海经济带上的特色精品城市、把潮州建设得更加美丽提供安全稳定的保障。市安委办向全市生产经营建设单位提出以下要求和倡议:
一要履行好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各生产经营建设单位要落实好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建立完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强化企业安全管理,及时排查整治各类安全风险隐患。
二要防范好各类道路交通安全风险。各生产经营建设单位要加强对企业车辆的安全管理,做好定期检测、维护,做到不超限超载、不超员超速,达到报废要求的车辆及时处理。要落实好重点车辆行驶路线备案和动态管理,规范驾驶员严格按照备案路线行驶。要落实对企业驾驶员的资质审查,定期开展安全培训和心理辅导,提高驾驶人员道路交通安全意识。
三要遵守好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一人安全系全家,全家幸福系一人。各生产经营建设单位要呼吁全体员工牢记“一盔一带,安全常在”,驾驶和乘坐摩托车要佩戴安全头盔,驾驶汽车要正确使用安全带,共同遵守道路交通规则。要坚决杜绝酒后驾驶机动车辆、疲劳驾驶、超速驾驶等危险交通行为。各生产经营建设单位法定代表和实际控制人作为企业第一责任人,要发挥带头作用,自觉遵守道路交通规则。
四要开展好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各生产经营建设单位要注重企业安全文化建设,集中组织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安全生产宣教活动,通过普及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自救互救知识、深入分析事故案例等,切实提升企业员工安全意识,增强交通文明素养,做文明交通参与者。
道路千万条,安全第一条。衷心祝愿全市生产经营建设单位生产安全、出行安全、生意兴隆!
潮州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21年4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