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1-04-07 09:54:22 来源:潮州信息网
清明节期间(4月3日至5日),全市各级各部门认真贯彻落实全国、全省清明假期安全防范工作视频会议精神,以及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关于森林防灭火工作要求,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从强化责任落实、检查督导、备勤值守和宣传引导等方面入手,全力打好清明期间森林防灭火攻坚战。清明期间,全市没有发生林火热点,实现了森林“零火情”,森林防灭火形势稳定。
一是强化责任落实。市委常委会、市政府常务会先后召开5次专题工作会议,动员部署清明期间森林防灭火工作,并印发《中共潮州市委办公室 潮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清明节期间疫情防控和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成立市、县森林火灾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制订《潮州市2021年清明期间森林防灭火工作方案》《潮州市2021年清明期间森林防灭火工作指引》,严格执行《潮州市森林防火工作责任制实施细则》,并层层签订森林防火责任书,全面压实市、县、镇、村四级森林防火责任。
二是强化检查督导。节日期间,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温金荣带队到潮安区、湘桥区部分街道(镇)进行暗访检查;市安委办主任、市应急管理局党委书记、局长江勇带队检查督导山区茶区安全防范工作;市森防办组织3个督导组分赴各县区、各重点镇、村进行督导;各县区、各部门主要领导、分管领导亲自抓,亲自看,深入一线开展督查检查,确保工作落细落实落地。落实“包山头、守路口、盯重点、签责任、打早小”工作举措及“大宣传、严惩戒、优保障”潮州做法,全市各级共设置525个森林防火临时检查点,并组织 600多名护林员,采取定点把守和流动巡护等形式,及时发现并制止野外用火行为。开展“森林火灾隐患排查”专项行动,重点对林区及周围工矿企业、农业养殖设施等进行拉网式排查,共排查隐患596处,已全部落实整改。加强对散坟归属、祭祀时间、管控跟踪人员等信息管理,建立工作台帐,突出对智障、精神病等特殊人群的监管,明确专人负责监护,防止其不当行为引发火灾。
三是强化备勤值守。商请福建省森林消防总队广东驻防队伍进驻我市,强化地方扑火队伍的培训,帮助提升扑救能力;实行森林消防专业人员动态管理,加强日常训练,确保熟练掌握扑火装备的使用技巧。定期检查现有扑火工具、防火车辆、风力灭火机等设施设备,及时排除故障,配齐备足灭火器械。潮安区投入资金300万元,购置34台“以水灭火”消防车和10000多米口径40毫米高压消防水带,并在林区范围内设置水桶或挖水池,不断增强以水灭火能力。加强值班值守和火情监测,严格落实24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严密监测防控,强化动态防范,高效调度指挥确保发生灾情能快速出击、及时处置,做到“打早、打小、打了”。
四是强化宣传引导。在潮州电视台发布火源管制通告,并通过电视、报刊、网站、微信公众号等大力宣传森林防火“十不准、五不烧”等防火常识。在525个重要进山入口拉上“保护森林资源,杜绝野外用火”等横幅,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营造浓厚的森林防火工作氛围。加大宣传引导力度,运用广播、横幅、电子屏、宣传栏等宣传载体,对疫情防控要求、殡葬改革移风易俗知识等进行宣传解读,积极引导广大群众不松劲、不懈怠,继续做好个人防护,倡导采用种植纪念树、鲜花祭奠、网上祭祀等文明祭祀方式寄托哀思,推行科学文明的祭祀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