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泽伟申请继承李俊生与柯丽仙生前遗有,以李俊生名义登记,位于潮州市城新路农兴大厦707号房,建筑面积85.20平方米,《房屋所有权证》证号列粤房字第1862997号的不动产。四至:东至706号房;南至708号房、公共走廓;西至空间;北至空间。如有异议者请在登网络公告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带齐有关资料到潮州市自然资源局作书面反映,公告期满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我局将依法给予办理继承的转移登记手续。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潮州市潮州大道北段潮州市自然资源局
联系方式:0768-2971130
潮州市自然资源局
2021年4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