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1-04-23 20:30:12 来源:潮州信息网
近日,潮州市根据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和党史学习教育要求,结合我市政法队伍工作实际,列出“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清单,切实把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和党史学习教育成果转化为工作动力,贯彻落实到为民办实事上来。
一
市委政法委
(一)开展法治帮扶活动
牵头市直各政法机关以支部为单位与66个村结对帮扶。具体内容:1.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开展普法工作,普及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法律法规的理解认识,提高村民法律意识,以“送法下乡”带动乡村法治。
计划(完成)时间:12月底。
2.助推结对村开展基层平安创建工作,指导化解基层矛盾纠纷,帮助推动对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无户籍人员、病孤困苦人员以及失学、失足、失管未成年人的救治救助,协调对符合条件人员的司法救助、法律援助,加强对社区矫正、刑满释放、吸毒戒毒人员的监管,加大对涉邪教人员、“三非”人员、涉税犯罪人员和电信诈骗人员的打击查处力度。
计划(完成)时间:12月底。
(二)推进农村集体“三资”清理整治工作清理审查涉集体经济合同;清理追回被侵占土地;清理被拖欠租金或承包款;清理涉“三资”问题党员干部。通过“三资”清理工作,结合扫黑除恶行业整治,清除涉黑涉恶“保护伞”,有力维护村集体和村民合法权益
计划(完成)时间:6月底。
(三)扫黑除恶工作常态化
在全面总结三年扫黑除恶工作的基础上,深入开展调研,结合队伍教育整顿工作要求,对涉黑涉恶案件(线索)倒查,梳理线索、工作开展情况和存在问题,拟定基本工作解决思路,针对存在问题及时调整完善,建立健全扫黑除恶常态化工作机制,巩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成果,推进长效常治。
计划(完成)时间:5月中旬形成机制并长期坚持。
(四)加强未成年人保护工作
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调查研究我市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的状况,研究制订《潮州市关于加强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的若干意见》,并牵头推动实施。
计划(完成)时间:4月下旬完成制订并长期坚持。
(五)开展矛盾纠纷大排查大化解行动
1.以“三小三重四早”为工作重点,开展矛盾纠纷大排查大化解专项整治行动,排查矛盾纠纷,多部门联合调处,矛盾多元化解对接,领导包案调处。
计划(完成)时间:长期坚持。
2.压实政法机关主体责任,落实领导包案化解涉法涉诉重点积案,充分运用法治方式和法治思维,认真做好案件的息诉罢访工作,及时解决信访群众的合理诉求,切实实现司法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计划(完成)时间:长期坚持。
(六)开展电信诈骗打击治理行动
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牵头抓总深入组织打击治理电信诈骗行动,对重点地区开展挂牌整治,坚决遏制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多发高发态势,维护群众切身利益,保持社会大局和谐稳定。
计划(完成)时间:年底前取得成效并长期坚持。
二
市法院
(一)便民服务大提升
1.加快建设“厅网线巡”为一体的诉讼服务中心,强化“一次办”,提高当场立案率,让当事人少跑路、少花钱。计划(完成)时间:上半年。
2.强化“网上办”,进一步完善网上立案、跨域立案,“家门口起诉”新模式解决群众异地诉讼不便问题。
计划(完成)时间:上半年。
3.强化“优先办”,为老弱病残等弱势群众当事人开通“绿色通道”,优先立案、优先审理、优先执行,畅通诉讼服务“最后一公里”,推出适老诉讼服务举措。
计划(完成)时间:上半年。
(二)办案质效大提高
1.推进案件繁简分流,用足用好小额诉讼程序、简易程序、速裁程序,进一步提高审判效率。
计划(完成)时间:3月底前。
2.开展“基本解决执行难”回头看,健全执行联动、失信惩戒、打击拒执罪等机制,提升执行“查人找物”水平,组织涉民生专项执行大行动,快速兑现胜诉权益。
计划(完成)时间:3至12月。
3.加强智慧审判、智慧执行、智慧服务、智慧管理建设,促进司法效能提升,让人民群众享受智慧法院带来的“数字红利”。
计划(完成)时间:9月底前。
(三)多元解纷大联动
1.在已建立的市、县(区)诉前调解和解中心基础上,推动在各乡镇、街道普遍建立诉讼服务站、法官联络点,使矛盾纠纷及时化解在当地、化解于萌芽。
计划(完成)时间:6月底前。
2.进一步扩大诉前调解和解中心导入案件的类型,推动劳动争议、道路交通等重点领域诉调对接工作,让更多的群众享受到多元解纷带来的便利。
计划(完成)时间:上半年。
3.加强以案释法和法治宣传,利用国家宪法日、“4.26”“6.26”等普法宣传节点,通过送法进机关、送法进校园、送法进村屯、送法进社区、送法进军营、送法进企业,让民法典等法律法规真正走进群众心里。
计划(完成)时间:贯穿全年。
(四)惠民普法大宣传
依托报社、电视台等传统媒体,继续打造“与法同行”“每周说法”等地方特色普法栏目,满足群众法治需求。积极探索应用普法新技术、新媒介,推出网络“大V”,提升“互联网+”普法新矩阵水平。
计划(完成)时间:贯穿全年。
(五)司法作风大转变
1.深入开展队伍教育整顿,紧盯法院内外部人员违规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从源头上防治腐败。
计划(完成)时间:上半年。
2.集中力量整治群众反映强烈的司法作风问题,严肃整顿“门好进、脸好看”但“事难办”现象,树立法院为民司法、公正司法的良好形象。
计划(完成)时间:上半年。
(六)营商环境大保障
1.充分发挥破产重整、和解程序功能,加快有序司法出清,完善市场主体救治和退出机制。
计划(完成)时间:贯穿全年。
2.完善涉企业保护案件的申诉、复核、重审等机制,严格规范查封、扣押、冻结等措施,加强企业产权司法保护。
计划(完成)时间:5月中旬。
3.强化善意文明执行理念,依法审慎适用强制措施,最大限度降低对企业生产经营的不利影响。
计划(完成)时间:贯穿全年。
4.与金融监管部门建立健全诉调对接机制,拓展金融消费纠纷解决渠道,共同防范化解金融风险。
计划(完成)时间:3月中旬。
5.全力服务创新驱动发展,积极参与建设知识产权维权援助“一张网”,完善中国(潮州)餐具炊具知识产权快速维权中心建设,发布《知识产权审判白皮书》,提升潮州知识产权保护水平。
计划(完成)时间:4月底前。
(七)少年保护再优化
1.积极探索对适格城区人民法庭以改造或者加挂牌子的方式设立少年法庭,确保未成年人依法得到特殊、优先保护。
计划(完成)时间:5月底前。
2.进一步擦亮少年刑事审判工作品牌,注重审前调查、法庭教育,落实判后回访帮教,挽救失足青少年。
计划(完成)时间:10月底前。
3.加强与公安、检察、司法行政等部门协作配合,强化与有关职能部门、社会组织和团体通力合作,健全完善保护未成年人“政法一条龙”工作机制。
计划(完成)时间:12月底前。
(八)司法救助再扩大
1.落实国家司法救助政策,积极主动对案件在审判执行中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引导其申请司法救助,创新工作方式,提高救助效率,做到“应救尽救”,帮助困难申请人渡过难关。
计划(完成)时间:贯穿全年。
2.积极与相关部门沟通协调,争取充足的司法救助金。
计划(完成)时间:贯穿全年。
(九)法治帮扶再发力
1.落实乡村振兴工作部署,协助加强法治帮扶结对村、基层联系点提高基层组织建设质量,指导开展“三资”清理整治,协查涉税等违法犯罪,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助力“三农”工作提质增效,助推脱贫攻坚和乡村振兴。
计划(完成)时间:12月底前。
2.协助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加强法治帮扶结对村、基层联系点社会综合治理。
计划(完成)时间:12月底前。
(十)社会治理再深化
1.围绕审判执行工作中发现的行业领域存在突出问题、短板漏洞发出司法建议,助推行业规范化、常态化治理。
计划(完成)时间:贯穿全年。
2.助力枫江整治。依法审理涉环境资源纠纷案件,严厉打击环境污染违法犯罪,助力打好枫江综合整治攻坚战。
计划(完成)时间:贯穿全年。
3.助力创文创卫。组建党员卫生志愿者服务队,开展社区卫生清理,助力美丽潮州建设。
计划(完成)时间:贯穿全年。
4.助力交通整治。组建院“交通整治党员志愿队”,开展劝阻不文明交通行为等活动,助力文明潮州建设。
计划(完成)时间:贯穿全年。
三
市检察院
(一)落实“一号检察建议”1.开展未成年人保护以未成年人保护为落脚点,深入法治帮扶村开展法治进校园系列活动,通过设立“法治宣传墙”、讲授法治课、创作未检专题作品等形式增强未成年人法治观念。通过一系列活动,助推未成年人家庭、学校、社会、网络、政府、司法保护全面落实到位,全面我市提升未成年人保护工作水平。
计划(完成)时间:前期准备调查阶段为4月至5月中旬,6月全面推动落实。
2.积极推动与相关职能部门联合制定《潮州市关于加强新时代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的若干意见》,明确各单位在未成年人保护中具体的工作责任。
计划(完成)时间:前期准备调查阶段为4月至5月中旬,6月全面推动落实。
3.依据公益诉讼职能,对校园周边烟草售卖情况进行调查,向相关行政机关发出诉前检察建议,督促烟草专卖部门等依法履职,净化校园周边环境。
计划(完成)时间:前期准备调查阶段为4月至5月中旬,6月全面推动落实。
(二)扫黑除恶工作常态化
1.在全面总结三年扫黑除恶工作的基础上,深入开展调研,结合队伍教育整顿工作要求,对涉黑涉恶案件(线索)倒查,梳理线索、工作开展情况、存在问题,拟定基本工作解决思路,形成调研报告,针对存在的问题及时调整机构,完善领导机构、工作方案,结合实际研究制订推动扫黑除恶常态化工作机制的形成。
计划(完成)时间:前期准备阶段为4月至5月上旬,5月中旬形成机制。
2.制订《强化法律监督,推动扫黑除恶常态化工作机制》,巩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成果,积极参与社会治安,推进长效常治。
计划(完成)时间:前期准备阶段为4月至5月上旬,5月中旬形成机制。
(三)建立产权保护措施,优化营商环境
深入开展调研,加强法治宣传,通过带案走访企业、开展检企共建活动等形式,服务非公经济。结合市委工作要求,发挥惩治、预防、监督、教育、保护等检察职能,服务“六稳”“六保”,形成有效举措,制订《全市检察机关服务优化营商环境十项措施》,建立产权保护措施,确保各类产权主体的诉讼地位和诉讼权利平等、法律适用和法律责任平等、法律保护和法律服务平等,积极服务市委中心工作,坚决打好营商环境翻身仗,开创潮州高质量发展新局面。
计划(完成)时间:开展时间为4月至5月上旬,5月中旬形成机制。
(四)涉窨井盖综合治理
以落实“四号检察建议”为出发点,统筹各种资源、加强工作合力,通过强化日常巡查、听取相关职能部门意见、召开涉窨井盖综合治理联席会议、制发检察建议等,形成侦查监督、刑事办案与民事、行政检察、公益诉讼齐头并进的工作局面,有效消除井盖设施公共安全隐患,督促相关职能部门依法履职,堵住管理漏洞,守护广大人民群众“脚底下的安全”。
计划(完成)时间:前期准备调查阶段为2月至4月,4月至6月全面推动落实并取得阶段性成果。
(五)进一步深化刑事执行检察监督
开展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专项监督,对“减”“假”“暂”案件进行全面检查,对违法违规线索认真调查核实,在坚持“自查自纠”“刀刃向内”的同时,充分发挥检察监督职能,全面排查问题,依法监督纠正,深挖背后腐败线索,认真剖析原因,研究整治措施,提高检察机关公信力,突出执法为民宗旨。计划(完成)时间:5月底前为集中排查阶段,至6月底前为总结提升阶段(及时总结分析研判,规范“减”“假”“暂”案件办理)。持续加强“减”“假”“暂”案件审查监督,依法监督纠正违法违规问题,并深挖问题背后线索。
(六)开展“司法救助助力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助推乡村振兴”专项活动
在贫困户、军人军属、未成年人、残疾人四类重点救助对象基础上,围绕乡村振兴战略规划,进一步深化拓展救助对象范围,对进入检察办案环节的五类农村地区贫困当事人切实加大司法救助工作力度,将司法救助工作深度融入乡村振兴,为因案致贫、因案返贫、因案增贫的困难群众及时提供有效救助,巩固拓展助力脱贫攻坚成效、稳步扩大司法救助案件规模、优化提升救助效果,在全面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中贡献检察智慧和力量。
计划(完成)时间:3月至6月为前期开展阶段,7月取得阶段性成果,至12月底为总结宣传阶段。
(七)深化“群众来信件件有回复”工作
1.整合“信、访、网、电”四位一体平台,由专人接收群众信访,做到规范录入、受理、流转、答复一体化。
计划(完成)时间:4月为集中排查阶段,7月为督促整改阶段,至12月底为总结阶段。
2.七日内程序性回复率和三个月内办理结果或进展答复率保持100%,对群众信访事项“马上办、一次办”,减少重复信访,不让群众多跑一次。
计划(完成)时间:4月为集中排查阶段,7月为督促整改阶段,至12月底为总结阶段。
3.落实专人负责12309检察服务热线,及时为群众答疑解惑。
计划(完成)时间:4月为集中排查阶段,7月为督促整改阶段,至12月底为总结阶段。
4.开展检察长接待日活动,切实解决群众合理合法诉求。
计划(完成)时间:4月为集中排查阶段,7月为督促整改阶段,至12月底为总结阶段。
5.在12309检察服务中心配备饮食设备、应急药物、法律宣传等便民服务措施,营造温馨和谐的便民利民接访环境。
计划(完成)时间:4月为集中排查阶段,7月为督促整改阶段,至12月底为总结阶段。
(八)指导开展消防安全公益诉讼
通过实地调查,向有关职能部门调取工作卷宗、向有关人员了解核实有关情况的方式,针对发现的消防隐患拟采取发出诉前检察建议、磋商函等方式进行督促。通过该项活动,有效督促相关职能部门依法履行消防监管职责,切实维护群众生产生活安全。
计划(完成)时间:3月至4月为集中排查阶段,6月至7月为督促整改阶段,至8月底为总结阶段。
(九)打造便利律师、利民窗口,做好案件信息公开工作
1.安排专人专岗负责律师接待,统一接收律师递交的案件材料和阅卷申请,接听律师的咨询电话,回答相关案件查询。
计划(完成)时间:3月至6月中旬为前期开展阶段,6月底前取得阶段性结果。
2.设置专门的律师阅卷室和律师会见室,方便案件承办人会见律师听取意见,交流案件。
计划(完成)时间:3月至6月中旬为前期开展阶段,6月底前取得阶段性结果。
3.辩护律师提出阅卷要求的,依法审查相关材料后,即时安排阅卷并向律师提供电子卷宗,同时提供专门电脑以供阅卷。
计划(完成)时间:3月至6月中旬为前期开展阶段,6月底前取得阶段性结果。
4.对属于检察机关管辖事项,能当场答复的当场答复,能当场办理的当场办理,不让群众多跑一次。同时依托12309中国检察网依法及时向社会公开重要案件信息、法律文书及其他案件信息,及时向社会传递检察声音。
计划(完成)时间:3月至6月中旬为前期开展阶段,6月底前取得阶段性结果。
(十)开展法治帮扶活动及乡村振兴活动
按照《市直政法队伍党组织和党员到农村“双报到”开展法治帮扶活动的工作方案》等继续推进法治帮扶工作,结合“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各支部根据工作职能,结合实际到“双报到”磷溪镇内坑村开展送法上门、法治帮扶、植树活动、创文创卫、志愿者活动等;到挂钩扶贫村石壁村、直联村赤坑村开展法治帮扶、产业帮扶、专题作品创作等活动。全面提升政法干警的工作能力,发挥所长、深入村居、服务群众,以实际行动践行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着力推进农村法治建设、平安建设。
计划(完成)时间:3月至6月为前期开展阶段,8月底前取得阶段性结果,至12月底为总结宣传阶段。
四
市公安局
(一)开展交通安全整治,解决群众“出行难”规范交通秩序、压减交通事故、缓解交通拥堵、改善道路通行环境,改善道路基础设施、安全设施,新增或更新全市26个路口电子警察,完善或增设5处主要路口信号灯,增设城区各主次干道118个高清违停球,全面整治全市63处事故“黑点”,每月开展一次“千人上路”行动,同时加大交通安全宣传。
计划(完成)时间:12月底前取得明显成效并长期坚持。
(二)创新户口办理机制,解决群众“入户难”
着力解决群众各类疑难户口问题,分类解决无户口人员登记户口问题,缩短身份证办理期限,为特殊群体预约上门办理身份证服务,为身份证即将到期的群众提供短信服务,同时增加户政业务的自助服务点。
计划(完成)时间:身份证办理时限缩短计划于6月底前完成,疑难户口落户12月底前完成。
(三)提升驾管考训服务,解决群众“考试难”
按照便民利民、统筹规划、“放管服”结合的原则,规范考场建设使用,依法为汽车类社会化考场规划建设提供硬件技术保障,做好基础保障和软件技术保障工作(包括驻场警力、数据采集、考量预测、网络技术、监管系统配套)。
计划(完成)时间:12月底前取得明显成效并长期坚持。
(四)推进窗口功能前移,解决群众“办证难”
推出一系列便民新举措,完善一站式、一窗式服务体系建设,如扩大电动自行车注册登记网点、推进县区车驾管服务点建设、利用“流动服务车”开展业务办理服务、增设自助服务终端设备、推进摩托车考场建设等。
计划(完成)时间:12月底前取得明显成效并长期坚持。
(五)健全矛盾化解机制,解决群众“调解难”
推进“一区一警两辅”“一村一辅警”“一室两队”等推动警力下沉,让民警走进社区、村庄,深入到群众之中,锻炼民警能力水平;构筑“警民参与”多元调解模式与网格化管理格局化解基层矛盾;主动消化存量、控制增量,积极化解信访积案,抓好初信初访办理和基层基础工作,让信访过程可监督、可评价。
计划(完成)时间:12月底前取得明显成效并长期坚持。
(六)攻坚命案积案侦破,解决群众“诉求难”
全面开展档案清理“回头看”,集中精力攻坚目标案件,强化科技应用助力破案,深入开展逃犯缉捕,补齐证据确保办案质量。
计划(完成)时间:12月底前取得明显成效并长期坚持。
(七)常态推进扫黑除恶,解决群众“维权难”
强化线索摸排核查,全面深化打击整治工作,协同推进行业治理。
计划(完成)时间:12月底前取得明显成效并长期坚持。
(八)多措并举治理电诈,解决群众“防骗难”
坚持全面严厉打击,全面开展“断卡”行动,全面铺开反诈宣传,全面加强劝阻预警。
计划(完成)时间:12月底前取得明显成效并长期坚持。
(九)社会管控立体覆盖,解决群众“见警难”
强化管控措施,织密单元防控网;科学部署警力,织密街面巡防网;下沉机关警力,织密交通整治网;坚持重心下移,织密基层治理网。
计划(完成)时间:12月底前取得明显成效并长期坚持。
(十)智慧警务赋能提质,解决群众“缴费难”
联合商业银行开发便民服务接口,拓展交警业务非税缴费渠道,升级上线微信、支付宝交警业务非税缴费平台,方便群众线上缴费;拓展覆盖范围到全市各县区,实现全省首个配合商业银行将交警业务非税电子票据直接应用到平台中,群众缴费后直接出电子票据。
计划(完成)时间:7月底取得明显成效并长期坚持。
五
市司法局
(一)公证服务利民实事
落实公证领域“放管服”改革要求,全面推进“最多跑一次”“互联网+公证”,实行公证事项证明材料清单制度,落实公证便民利民服务承诺。
计划(完成)时间:已出台具体措施,2021年全年开展。
(二)法律援助惠民实事
进一步完善法律援助值班律师制度、刑事案件律师辩护全覆盖工作机制,重点做好农民工、残疾人、老年人、未成年人、军人军属等特殊群体的法律援助工作。深化“法援惠民生、扶贫奔小康”品牌活动。推进落实“零跑动”申请法律援助和“律师点援制”。
计划(完成)时间:已出台具体措施,2021年全年开展。
(三)律师公益助民实事
深化“党建区块链”之“民营企业服务链”,建立常态化“法治体检”制度,将企业项目需求细化为具体服务内容,为企业发展提供精准法律服务。
计划(完成)时间:2021年全年开展。
(四)行政复议便民实事
坚持“以人为本,复议为民”理念,出台关于切实改进行政复议工作方便群众办事的具体措施,优化行政复议从受理到结案的各个环节,畅通行政复议渠道,切实解决群众不愿、不会、不敢通过行政复议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等问题。
计划(完成)时间:已出台具体措施,2021年全年开展。
(五)人民调解和民实事
推动个人品牌调解室建设。加强对行业性专业性调解的指导管理,推动完善人民调解、行政调解、行业性专业性调解、司法调解衔接联动工作机制,建立健全调解与公证、行政裁决、行政复议、诉讼等衔接联动机制。
计划(完成)时间:2021年全年开展。
(六)普法宣传育民实事
组织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专项宣传活动。加强青少年法治教育。充分利用重大热点案(事)件开展普法工作,充分利用“4.15”全民国家安全日、“6.26”国际禁毒日、“12.4”国家宪法日等时间节点,通过举办法治讲座、法律咨询、法律法规知识竞赛等形式开展法律“六进”系列活动。举办首届潮州法治文化节。
计划(完成)时间:2021年全年开展。
(七)法治乡村兴民实事
加强乡村振兴法律服务供给,打造法治乡村建设“潮州样本”。2021年底前在全市建成100个法治乡村先行村,其中50个为示范村。成立乡村振兴法律服务团队,优化乡村公共法律服务机制,编制第一批农村公共法律服务产品指导目录。开展送法进乡村,举办村(社区)法治大讲堂活动。
计划(完成)时间:已出台具体措施,2021年全年开展。
(八)社区矫正安民实事
开展“一县区一品牌”活动,统筹推进“智慧矫正中心”建设,提升社区矫正工作现代化水平。打造社区矫正教育矫治“潮文化”品牌。深化社会力量参与社区矫正工作机制。
计划(完成)时间:2021年全年开展。
(九)执法监督护民实事
持续推进“减证便民”,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全面实施新修订的行政处罚法,全面推行“免罚清单”等制度。实施省新修订的行政执法“三项制度”配套规范,深化行政执法“两平台”在市县乡镇全面应用,推动形成权责统一、权威高效的行政执法体系。加快推进乡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加大职权下放力度;加强乡镇(街)执法人员资格管理和综合法律知识培训,增强镇街执法力量。
计划(完成)时间:2021年全年开展。
(十)政府立法亲民实事
完善政府基层立法联系点工作机制,提高行政立法公众参与度。在城乡建设与管理、环境保护、历史文化保护的立法权限内积极推动科技创新、营商环境、公共卫生、生态文明、民生保障等重点领域立法,促进和规范平台经济发展,反垄断,反不正当竞争,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工作法治化水平。
计划(完成)时间:2021年全年开展。
潮州市委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工作
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4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