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1-04-26 15:27:22 来源:潮州信息网
根据区委巡察工作统一部署,4月22日至23日,区委各巡察组相继完成一届区委第十轮常规巡察和优化营商环境专项巡察首个被巡察单位的进驻动员工作。
区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和领导小组办公室有关负责同志出席巡察进驻动员会并对巡察工作提出要求。强调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巡察工作的重要论述,坚守巡察政治定位,突出巡察监督重点,盯住基层的权力和责任,盯住领导班子成员尤其是“一把手”,督促推动被巡察单位和党员干部以实际行动做到“两个维护”。要求被巡察单位要深刻认识开展巡察的重大意义,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省委、市委、区委的决策部署上来,增强接受巡察监督的思想自觉、政治自觉、行动自觉,共同推动巡察工作顺利开展。
各巡察组组长宣布了巡察的主要任务、工作方式和纪律要求。强调区委巡察组将坚持实事求是原则,广泛听取各方面意见,做到精准发现问题,客观公正反映问题,按照区委要求用好巡察成果。要求被巡察单位要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对待巡察工作,加强组织协调,积极支持配合,共同把区委交付的政治任务完成好。
据了解,本轮巡察将对区委办公室、区委宣传部、区自然资源局、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区医疗保障局、区公路事务中心、区融媒体中心、区人民医院、区对外加工装配服务公司、区水运总公司、区溪美水电厂等12个单位开展常规巡察。对区市监局、区发改局、区住建局、区生态环境分局、区交运局、区水务局、区应急局、区工科局、区开发区、区金融工作局、区财政局、区自然资源局、区民政局、区公安分局、区政数局、区人社局、区教育局、区司法局、区法院、区自来水公司等20个涉企有关单位(部门)开展优化营商环境专项巡察。
巡察期间,各巡察组分别开通了专门电话(接听时间:工作日8:30-12:00,14:30-17:30)和邮政信箱,主要受理反映被巡察单位党组织领导班子及其成员、下一级党组织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有关问题的来信来电来访,重点是关于违反政治纪律、廉洁纪律、组织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等方面的举报和反映。其他不属于巡察受理范围的信访问题,将按规定由被巡察单位和有关部门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