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1-05-11 16:56:22 来源:潮州信息网
为优化完善土地权属的完整性,更快的推动公共项目的建设,经枫溪区管委会政府申请,拟对枫溪片区用地控制性详细规划X10-03管理单元局部地块用地予以规划调整。现依据《潮州市控制性详细规划管理暂行规定》的有关规定,公示如下:
一、规划调整情况:
(一)将X10-03-08地块(加油加气站用地)往西平移约25米,用地面积、性质及规划控制指标保持不变。
(二)结合美术瓷二厂的用地范围,将X10-03-09地块东南侧的部分用地由社会停车场用地(S42)调整为商住用地(BR),面积约1237㎡(折合1.86亩),并入X10-03-10地块范围;为确保停车用地面积不减少,将X10-03-09西侧用地(即加油加气站用地平移后腾出用地)并入X10-03-09地块,面积约1237㎡(折合1.86亩)。
(三)X10-03-08、X10-03-09及X10-03-10地块部分用地等面积置换,优化地块范围后,各自对应的面积、性质及规划控制指标保持不变。建筑高度且应符合揭阳潮汕机场净空一体化图覆盖范围内控制要求。
二、意见反馈
公示时间15天(2021年5月11日—2021年5月25日),公示期间如对该事项有意见或建议,可在公示期限内向本局提出反馈意见(反馈意见采用书面形式,个人反馈材料应亲笔签名,并附身份证复印件,单位反馈材料应由单位盖章)。逾期未提出的,视为放弃上述权利。
三、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2393384(潮州市自然资源局用地规划管理科)
附件:枫溪片区用地控制性详细规划X10-03管理单元局部调整内容
2021年5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