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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护人代为处分不动产公告

发布时间:2021-05-18 17:13:22 来源:潮州信息网

权利人陈贤成因智力严重受损,不能作出真实的意思表示,经广东潮源司法鉴定所鉴定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其配偶苏莲婵作为第一顺序监护人,为被监护人的利益,申请以法定代理人的身份,代为出售陈贤成名下,位于潮州市永护路2号6梯503房,权属证号为:粤房字第3963275号的不动产。如有异议者请在公告发布之日起 15个工作日内带齐有关资料到潮州市自然资源局作书面反映,公告期满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我局将依法给予办理上述不动产登记的相关手续。

特此公告。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潮州市潮州大道北段潮州市自然资源局

联系方式:0768—2971130

潮州市自然资源局

2021年5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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