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本秀向我局申请继承林进全生前与其共同共有,位于潮州市潮枫路名邦花苑十幢101号房, 建筑面积256.40平方米,权属证号为:粤房地证字第C1402315号的不动产。该不动产四至:东至空间、梯间;南至空间、梯间;西至梯间、空间;北至空间。如有异议者请在公告发布之日起 15个工作日内带齐有关资料到潮州市自然资源局作书面反映,公告期满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我局将依法给予办理上述不动产继承的转移登记手续。
特此公告。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 潮州市潮州大道北段潮州市自然资源局
联系方式: 0768—2971130
潮州市自然资源局
2021年5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