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1-06-29 10:25:22 来源:潮州信息网
被继承人林荣熙与配偶李楚卿生前共同共有,以林荣熙名义登记,位于潮州市枫春路中段南侧奎元住宅区B区B2,3幢304号房之二, 建筑面积126.70平方米,权属证号为:粤房地证字第C3726609号,四至:东至1/304号房、空间;南至空间;西至空间、3/304号房;北至3/304号房、梯间、1/304号房的不动产。
现继承人林顺铭向我局申请继承上述不动产。如有异议者请在公告发布之日起 15个工作日内带齐有关资料到潮州市自然资源局作书面反映,公告期满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我局将依法给予办理该不动产权继承的转移登记手续。
特此公告。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 潮州市潮州大道北段潮州市自然资源局
联系方式: 0768—2971130
2021年6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