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迅速行动 全面推进 市市场监管局持续强化零售药店“哨点”监测预警工作

发布时间:2021-06-09 10:32:22 来源:潮州信息网

为进一步抓紧抓实新冠疫情常态化防控工作,市市场监管局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省药监局关于疫情防控各项工作部署,在全市范围内全面铺开零售药店落实购买退热类等药品人员信息登记报告工作,持续强化监管措施,充分发挥零售药店“哨点”监测预警作用,为我市疫情防控打下坚实基础。截至6月7日,全市已累计登记购买退热类等药品351445人次,在营零售药店862家已全部在“智慧药监”平台登记注册,各项工作稳步有序推进。

一、迅速部署推进,全面加强巡查监管。根据《广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对在零售药店购药人员信息登记报告工作的通知》文件要求,市市场监管局第一时间部署开展全市药品零售企业全覆盖巡查监管,市局、县区(分局)和市场监管所三级联动,重点检查企业执行购买退热、咳嗽类药品实名登记报告制度和疫情防控措施落实情况,于6月1日按时完成药品零售企业监督检查全覆盖,共检查药品零售企业894家次,限期整改76家次,停业整顿2家,通报医保部门并暂停医保定点资格1家。

二、强化督查督导,全面加大防控力度。市局领导带队督促指导各县区落实好购买退热类等药品人员信息登记报告,对发现未执行登记报告制度的药品零售企业依法严肃处理,属于医保定点药店的及时向医疗保障部门通报处理。市局累计组织督导检查21次,督查零售药店65家次,转发上级督查整改2份,发布督查情况通报2期。

三、及时调整策略,全面落细防控措施。根据省药监局最新要求,市市场监管局因时因势调整策略。一是调整登记目录。要求各县区落实零售药店做好《疫情期间需登记报告药品目录》药品实名登记报告制度,将原43种退热类药品调整为《疫情期间需登记报告药品目录》37种药品,并包括所有剂型。二是落细防控措施。顾客进店必须测量体温并出示健康码,如发现顾客健康码“黄码”的,不准入店购药,并指引到医疗机构就诊;药品网络销售企业不得向收货地址位于广州、深圳、佛山地区的个人消费者销售《目录》药品,直至该地区疫情得到有效控制。

四、抓实宣传发动,全面深化防控氛围。开展多渠道、全方位宣传,引导群众主动配合防疫工作。及时公布《疫情期间需登记报告药品目录》及“黄码”人员禁止入店购药等最新政策,通过移动、电信等平台发送宣传短信,在潮州电视台、潮州日报、公众号及新媒体开展宣传报道,发放《零售药店购买退热类药品人员信息登记本》、海报等宣传物资4000多份,全力营造疫情防控浓厚氛围等等。

接下来,市市场监管局将继续认真贯彻落实疫情防控各项工作部署,对疫情防控进行再强化、再落实、再推动,充分发挥药店“哨点”监测预警作用,全力筑牢疫情防控严密防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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