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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潮州市中心城区控制性详细规划(D08-03、D09-01)管理单元局部调整》内容公示

发布时间:2021-06-10 16:48:22 来源:潮州信息网

为加快推进韩江新城高质量开发建设,促进重点项目落地,结合城市发展、招商引资、片区开发的需要,根据潮州新区管委会申请,拟对位于韩江新城汕汾高速引道南侧六亩村的(D08-03、D09-01)管理单元地块进行局部调整。

现依据《潮州市控制性详细规划管理暂行规定》的有关规定,公示如下:

 一、规划调整情况:

(一)将 D08-03-03 地块拆分为 D08-03-03A、D08-03-03B 二块地块。D08-03-03A 地块面积约 32158平方米(48.24 亩),用地性质为商业居住用地调整为商业商务用地,容积率由≤2.8 调整为≤3.5,建筑密度由≤45%调整为≤40%,绿地率由≥20%调整为≥25%,建筑限高保持不变;D08-03-03B 地块用地性质由商业居住用地(BR)调整为二类居住用地(R2),面积约 83712平方米(125.57 亩),容积率由≤2.8 调整为≤3.5,建筑密度由≤45%调整为≤30%,绿地率由≥20%调整为≥30%,建筑限高由≤100米调整为≤80米。

(二)D09-01-01 地块拆分为 D09-01-01A、D09-01-01B 二块地块。D09-01-01A 地块面积约 50895平方米(76.34 亩),用地性质为商业居住用地不变,容积率由≤2.8调整为≤4.0,建筑密度由≤45%调整为≤40%,绿地率由≥20%调整为≥25%,建筑限高保持不变;D09-01-01B地块用地性质由商业居住用地(BR)调整为中小学用地(A33),面积约 20002平方米(30.00 亩),容积率由≤2.8 调整为≤2.5,建筑密度由≤45%调整为≤35%,绿地率由≥20%调整为≥25%,建筑限高由≤100米调整为≤60米。

 二、意见反馈

公示时间15天(2021年6月10日—2021年6月24日),公示期间如对该事项有意见或建议,可在公示期限内向本局提出反馈意见(反馈意见采用书面形式,个人反馈材料应亲笔签名,并附身份证复印件,单位反馈材料应由单位盖章)。逾期未提出的,视为放弃上述权利。

 三、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2393384(潮州市自然资源局用地规划管理科)

附件:《潮州市中心城区控制性详细规划(D08-03、D09-01)管理单元局部调整》

潮州市自然资源局

2021年6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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