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1-06-11 09:28:22 来源:潮州信息网
被继承人林旭勤、吴瑞音夫妻遗有以林旭勤名义登记的,位于潮州市枫溪镇樟州池顶,建筑面积124.18平方米,《房屋所有权证》证号列粤房证字第1692756号,《国有土地使用证》证号列安府国用字(1993)第512110100157号,土地使用权面积69平方米,四至:东至通巷、南至佘亚伍宅、西至通巷、北至通巷的不动产。
现林勇向我局申请办理继承上述不动产的转移登记手续,如有异议者请在登网络公告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带齐有关资料到潮州市自然资源局作书面反映,公告期满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我局将依法给予办理继承的转移登记手续。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潮州市潮州大道北段潮州市自然资源局
联系方式:0768-2971130
2021年6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