潮州市恒大置业有限公司与苏智伟因保管不善,遗失双方签订的《广东省商品房买卖合同》公司本和业主本各一本,合同编号为2013012558341210,房产地址为潮州恒大城十四幢1402号房。现潮州市恒大置业有限公司与苏智伟同时声明该二本购房合同(公司本和业主本)遗失作废,并向我局申请办理上述不动产一手商品房转移登记。如有异议者请在登公告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带齐有关资料到潮州市自然资源局作书面反映,公告期届满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我局将依法给予办理不动产转移登记手续。
特此公告
联系电话:2290952
异议送达地址:潮州市潮州大道北段潮州市自然资源局
潮州市自然资源局
2021年 6 月 1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