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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2年省级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产业创新能力建设)工业设计专题项目入库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06-28 15:27:22 来源:潮州信息网

各镇人民政府、万峰林场、开发区管委会,各有关企业:

根据《潮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开展2022年省级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产业创新能力建设)工业设计专题项目入库工作的通知》(潮工信函[2021]127号)要求,现就2022年省级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产业创新能力建设)工业设计专题项目入库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入库专题

(一)资金支持范围

本次支持对象为已认定为国家级、省级工业设计中心、研究院(含研究院培育对象),且近5年内未获得过省级财政资金(工业设计方面)支持的企业。支持方向详见《省级工业设计专题资金项目入库工作指引》(附件1)。

(二)支持标准

奖励方式采取事后奖补。省级财政补助额不超过项目购置仪器设备和软件总额(不含税)的40%,单个项目省级财政补助额最高不超过100万元。

(三)入库要求

1、项目于2019年1月1日以后开始实施,目前已完成并取得明显成效,通过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完工评价。

2、项目实施地需在广东省境内,省属企业可在项目实施地申报。

3、项目承担单位财务状况良好,项目资金投入合理,经济效益良好,近年来在专项审计、绩效评价、监督检查等方面未出现过较为严重的违法违规情况。

4、项目承担单位近3年在工业设计方面的研发投入经费年均增长2%以上。

5、项目未获得省财政资金支持。

二、入库程序

(一)完工评价

项目承担单位应提交完工评价申报书(附件4),申报书一式六份盖骑缝章于2021年7月8日前报区工科局初审。项目承担单位对项目的真实性和符合性负责。市工信局将组织专家开展完工评价,对全部申报项目进行实地核查,综合形成“通过”或“不通过”的评价意见。

(二)项目入库申报

通过完工评价的项目,项目承担单位应填写项目申报书(附件5),由区工科局向市工信局推荐申请入库。申报书一式六份盖骑缝章,项目入库情况表(附件3)2份,连同申报材料电子版,于7月20日前报送区工科局,逾期不予受理。

(三)评审论证

市工信局根据项目申报情况,按照规定程序组织开展项目评审论证及集体审议。评审论证结论作为项目入库和排序的依据,不符合规定的项目不予入库。

(四)入库情况报送

市工信局于8月20日前将项目支持情况汇总表(附件2)、项目入库情况表(附件3)报送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同时,将评审通过拟申报预算的项目,报送本级财政部门管理的“预算储备项目库”,由同级财政部门对项目信息进行审核。未纳入项目库的项目,不安排资金预算。

附件:1.省级工业设计专题资金项目入库工作指引

2.项目支持情况汇总表

3.项目入库情况表

4.省级工业设计中心建设项目完工评价申报书

5.省级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产业创新能力建设)工业设计专题项目申报书

6.潮工信函[2021]127号

潮州市潮安区工业和科技信息化局

2021年6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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